深圳市福田区公开招聘普通雇员拟雇人员公示公告(三)
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2009年3月深圳市福田区公开招聘15名专业技术类普通雇员,拟雇用何洁,现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2009年4月27日至5月3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福田区人事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1704室公务员与职员管理科,邮编:518048,联系电话:0755-82918892, 受理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深圳市福田区人事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查清事实真相,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的单位或个人反馈。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并影响雇用的,将取消相应人员的拟雇资格。
公示期满,招考单位将拟雇人员材料报深圳市福田区人事局办理雇用手续。最终是否雇用,以深圳市福田区人事局下发的雇用通知为准。
附:深圳市福田区公开招聘普通雇员拟雇人员公示名单(三)
福田区人事局
二○○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深圳市福田区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拟雇人员公示名单(三)
序号 | 招考单位 | 职位编号 | 姓名 | 备注 |
1 | 福田区司法局 | 0902F13 | 何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