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珠海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2017年广东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登记、监管工作,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按照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2017年珠海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按照方案开展小作坊专项整治。专项整治分为以下步骤进行:
一,普查建档工作。2016年5月23日,我局已经完成制定并公布了《珠海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品种目录2016》,我局各级食药监管部门按照禁止目录已经开展了摸底调查。在专项整治的第一阶段,我局在前期开展食品小作坊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我市《禁止目录》继续深入开展并完善普查建档工作,分别登记生产加工已列入《禁止目录》以及生产加工不在《禁止目录》的食品小作坊,做到底数清、档案明。此项工作将在2016年6月6日前完成。
二,组织实施工作。在10月31日前,我局将完成专项整治的实施工作。在实施过程做,做到全面清理,推动登记;强化宣传培训、引导工作,督促食品小作坊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抽检和日常检查。
三、做好登记工作。在12月31日前,我局将严格按照《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粤食药监局食产〔2016〕29号)、《珠海市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目录(2016)》等文件要求对合规小作坊进行登记。至12月31日仍没有取得小作坊登记证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不得继续生产加工食品。
此次专项整治,我局坚持“全面覆盖、分类处置、堵疏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切实消除食品安全监管盲区死角,严惩重处非法生产加工食品的“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保障我市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市局食品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