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区司法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18年,香洲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大力指导下,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机制,认真履行依法行政工作职能,切实将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到司法行政工作的各个环节。按照《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香洲区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实施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部署的任务分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积极转变职能,建设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
(一)12348广东法网建设水平稳步提高,服务群众体验全面提升。成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及三平台建设管理工作专班。初步完成区、镇街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外观标识内务规范建设,区级层面,突出龙头牵引,镇街层面,突出实战服务,社区层面,突出指引功能。落实12348广东法网线上值班,截至目前,线上发放服务预约号246个,值班171次,积极响应人民群众的高频法律需求。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出多项减证便民措施。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取消继承权预约办理制度,即来即办,继承权案件受理率较全年同期上涨90%;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承诺7大类63项公证事项“最多跑一次”;整合服务资源,优化办证流程,大幅缩减出证时间,实现简单公证档案当天出证,跑出公证“加速度”;完善“香洲公证”微信服务号在线申办功能,实现近30种涉外公证“微办理”;强化党员志愿岗服务,延长工作日中午服务时间,增加周六上午办证窗口人员,缓解群众工作时间“办事难”的问题;抓牢公证质量生命线,出台《香洲公证处公证质量管理规定》完善日常公证质量检查,形成长效监管机制。今年上半年,香洲公证处荣获2017年度广东省公证机构考核优秀公证处和珠海市司法局2017年度公证考核优秀公证处“双料”荣誉。截至10月底,香洲公证处共办理公证案件5151件,其中绿色通道办证32件;在线办证119件;公证收费245.6万,同比上涨57%。
(三)完成现阶段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十统一”。梳理并认领事项44项,其中行政许可2项,行政处罚6项,行政检查3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奖励2项,其他权力12项,公共服务事项17项。目前44项实施清单编制和发布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完善了公共服务事项的在线申办功能,对接珠海市网上办事大厅、同步业务数据。细化服务内容,对需要在12348法网等平台办理的事项,在办理流程图中予以详细操作说明,方便群众查询、办事、办证。
(四)深化政务公开,建设阳光政府。拓展政务公开的内容,将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列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内容,继续把法律顾问进村(居)律师值班表、法律援助律师库名单、人民陪审员公告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2018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3条。持续建设“香洲法宣”微信平台,全年累计发布微信图文信息395条,今年7月,中国普法、广东普法等媒体对香洲区“宪法进军营”活动进行了宣传报道。
二、坚持法治思维,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制定《香洲区司法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指定由区公职所为局政府法律顾问,同时聘请执业律师作为外聘政府法律顾问,规定本局重大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及涉及本局法律事务的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处理都需要法律顾问对相关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合法,准确。
三、规范开展行政执法,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制度工作方案,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托现有执法人员,建立了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库。动态管理“一单两库一细则”,保证每年度开展2次工作,每次随机抽查比例控制在5%以内。上半年对广东瀛凯邦律师事务所进行了监管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要求进行纠正,并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了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行业监督,达到排查一部分、警示一大片、规范全行业的效果,形成社会、政府、行业的良性互动。
四、发挥专业优势做好政府法律参谋
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推进原拱北工商分局办公大楼产权纠纷等政府民事诉讼工作的开展,依法维护区政府的合法权益与良好公众形象。2018年,区公职所共承办案件31件,其中诉讼案件11件,非诉讼案件20件,出席各类涉法问题协调解决会议22次,出具法律意见书和诉讼文书11份,涉案金额超3千万。
五、依法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一)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制定《香洲区司法局落实省民生实事 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组织各级调解组织梳理研究矛盾纠纷特点,规律、成因和预防措施,及时掌握矛盾纠纷动态及发展趋势,协助镇街及有关部门把矛盾化解在内部和萌芽状态。截至10月底,我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调解纠纷3257件,调解成功3217件,调解成功率为98.8%。香湾司法所罗宏山所长获得全国人民调解员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二)健全基层调解组织。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作重心,立足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积极为市场主体提供精准化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服务,今年新成立珠海泰坦新动力电子有限公司人民调解委员会、珠海市香洲正方控股有限公司人民调解委员会两个企业调委会。把人民调解融入到服务经济的组合拳中,积极为市场主体提供及时、普惠、精准的人民调解服务,预防化解经济转型中的各类法律风险和矛盾纠纷。
六、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一)积极推进普法责任制。以两办名义正式出台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编制年度“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计划。举办全区首次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暨宪法学习宣传贯彻情况评议会,把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作为提升普法成效的具体措施在全区逐步推开。
(二)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优势,提升基层法治建设水平
一是引导村居法律顾问积极开展矛盾多发领域法律法规宣传和法律咨询,为社区应急处置突发事件和公共危机提供法律支持;通过举办各类讲座,向社区干部传输法治理念,传授法律知识,提高社区干部依法管理水平,提升社区公共事务管理的法治化思维。
二是修订完善村(居)重大事项法律顾问审核把关机制。结合我区实际,修订印发《关于深入推进香洲区“法律顾问进村居”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自工作开展至今,各村居法律顾问已为社区重大事项出具法律意见56件,涉及金额1420万元;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重大事项出具法律意见124件,涉及金额3114.19万元,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在服务基层发展的作用。
三是开展重点村居法律服务试点工作。2018年,配合区委组织部为官村、朝阳、连屏法律服务需求强,群体性矛盾纠纷多的重点问题社区,开展团队式精准式法律服务,在镇街党委的指导下,按照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总体要求,各律师服务团队以专业“第三方”角色协助社区依法自治,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促进社区逐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香洲区司法局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