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人民法院召开第一次党员大会党建规范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8月20日,光明区人民法院召开第一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共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总支部委员会,标志着光明区人民法院在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方面迈上新台阶。
会上,光明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克成宣读区委组织部《关于同意成立中共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总支部委员会及各支部委员会的批复》,并代表中共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总支部委员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作工作报告。
光明区人民法院严格按照党章党规,通过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产生七名中共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总支部委员会委员。随后,总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选举产生总支部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果报上级党委批复同意后生效。
据悉,两年来,面对“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艰巨繁重的司法改革任务,光明区人民法院全体党员心系群众、奋发有为、扎实苦干,为法院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作出突出贡献。杨克成表示,光明区人民法院的最大优势就是有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党员队伍。面对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新期待,如何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在审执工作和司法改革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每一位党员应当思考和践行的重大课题。光明区人民法院全体党员要深入贯彻落实大会精神,把大会提出的各项要求转化为实际行动,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交出一份属于新时代的精彩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