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深圳市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第5期)招标公告
根据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试点办法》以及《深圳市国库现金管理操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拟进行2018年深圳市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第5期)的公开招标,请深圳市内的合格机构前来投标。
一、项目内容
第5期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以下简称国库定期存款)总金额为420亿元,存款期限为6个月。市财政委将根据上述有关办法以及《深圳市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评价激励指标体系》的有关内容确定各投标机构的分存额度。
二、投标资格
经公开招标确认具有2017-2018年度深圳市国库定期存款参存银行资格的商业银行。
三、截止时间
符合上述投标资格的机构请于2018年9月21日12︰00前,按市财政委的要求将投标文件(格式见***)递交至市财政委1204室。
四、结果公告
本期项目的中标结果将在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和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官网上公布。
五、注意事项
投标人如出现以下情况,取消其本期国库定期存款项目的参存资格。
(一)投标文件申报的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
(二)投标文件文字、数据等错漏或前后不一致;
(三)存在《深圳市国库现金管理操作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所列的违法违规行为。
特此公告。
***:2018年深圳市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第5期)投标文件(格式)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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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深圳市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第5期)投标文件(格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