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人发〔2015〕23号)关于印发2015年东莞市电子商务技能竞赛暨创业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人力资源分局,各镇街宣教办(局)、松山湖科教局,各有关企业、职业院校:
为加快培养和选拔电子商务高技能人才,在实战中检验电子商务人才的技能水平,促进电子商务企业、学校同行的互相交流,推动我市电子商务新兴产业发展壮大,由市人力资源局、市教育局主办,市技师学院、市电子商务协会承办,将于7-11月份举办2015年东莞市电子商务技能竞赛暨创业大赛。现将《2015年东莞市电子商务技能竞赛暨创业大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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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力资源局 东莞市教育局
2015年4月17日
2015年东莞市电子商务技能竞赛
暨创业大赛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人才东莞”战略,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推动电子商务产业做大做强,根据今年我市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安排,决定举办2015年东莞市电子商务技能竞赛暨创业大赛,制定如下方案。
一、大赛宗旨
通过举办技能竞赛和创业大赛,推动从业人员、学生学习技能,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同时促进传统企业、电商企业和开设电商专业的学校互相交流,使学校培养人才与社会需求无缝对接,提升我市电子商务产业的整体水平,从而推动我市电子商务新兴产业发展壮大。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技术指导单位
主办单位:东莞市人力资源局 东莞市教育局
承办单位:东莞市技师学院、东莞市电子商务协会
技术指导单位:东莞市职业技能鉴定办公室
(二)组委会
主 任:陈汉驰(市人力资源局副局长)
邓柏松(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海光(市技师学院院长)
成 员:卢 静(市人力资源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
林 勤(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科科长)
王伟平(市职业技能鉴定办公室主任)
朱作友(市技师学院副院长)
修细毅(市电子商务协会会长)
(三)组委会办公室
大赛组委会下设大赛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组委会工作方针,策划和安排大赛的开、闭幕式,负责选手报名、资格审核和审定大赛技术文件,指导和协调各组大赛组织工作。
主 任:朱作友、罗志成
成 员:叶海明、朱映、伦庆仔、黄汉昌、熊忠良、吴文良、杨 洋、翟玉兴、李锐锋、付良才、曾立宇、莫向阳、余巧芸、陈华琼、彭海生、杨桂贞、邓建平、胡润开、叶汝豪、陈雪辉、邹庆
根据赛事安排,设立命题组、裁判组、仲裁组、赛务组、后勤保障组。
1.命题组
按照大赛标准要求,制定评分标准及相关技术文件。负责大赛理论考试题库的命题工作。
负责人:余巧芸、翟玉兴
2.裁判组
负责整个大赛的评判工作。
负责人:余巧芸、杨洋
3.仲裁组
负责大赛过程中争议、投诉和违纪的裁定等工作。
负责人:叶海明
4.赛务组
负责制定参赛选手守则等大赛管理技术文件;负责选手报名、资格审查;负责大赛的组织工作,包括赛场安排、抽签等工作。负责决赛阶段的成绩汇总登记、大赛结果的发布等工作。
负责人:黄汉昌、伦庆仔
5.后勤保障组
负责接待、宣传、信息的发布、资料整理;安排大赛有关人员的报到和食宿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安全用电、防火、用餐及医护、交通和赛场秩序,以及开幕式和闭幕式、大赛场地的布置和大赛期间的财务工作。
负责人:陈伟龙、吴文良
三、大赛项目、组别、标准
(一)大赛项目:电子商务师
(二)大赛组别:职工组、学生组
(三)大赛标准:以《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标准》标准、助理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为依据,具体要求见技术文件。
四、大赛组织形式
(一)大赛内容
大赛通过电子商务实战来锻炼和考察参赛团队的电商项目运营能力和电商岗位操作技能。本次赛事含三个阶段,分成职工组、学生组两个不同的组别分组进行,由行业电商专家、企业电商运营管理人员、学校电商教师组成的裁判组考核评分。
1.第一阶段:电商实战技能知识竞赛
第一阶段分成三个考核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1)移动版店铺建设环节
考核参赛团队移动商城的店铺装修、商品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2)线上线下整合营销环节
考核参赛团队通过线上宣传、线下活动等方式所进行线上线下整合营销。营销必须以效果为导向,同时展现营销的创意性,团队的组织、策划、执行能力。
(3)电商实战环节
考核参赛团队的电子商务实战销售能力。销售平台由大赛组委会指定,销售渠道不限。在规定时间内利用线上线下营销宣传推广方式争取实现最高的销售业绩。
2.第二阶段:理论知识竞赛
理论根据《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标准》(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的知识要点组卷,以《电子商务师》(朱国麟主编、世界图书出版社、2011年)为参考教材。
3.第三阶段:创意营销方案简报与答辩竞赛
参赛团队陈述本队第一阶段时电子商务项目运营全过程,重点突出“线上线下创意营销活动”(含策划、组织、执行、营销、效果评估),做PPT简报展示及答辩。
(二)时间安排
1.第一阶段赛事安排:
2015年7月2日至11月20日为第一阶段竞赛时间。在此阶段,选手在指定的销售平台,完成店铺装修、LOGO设计、产品描述、产品营销(线上线下结合)、客户服务、支付交易、物流等电子商务业务流程。
各参赛团队须于2015年7月22日前完成店铺装修、LOGO设计、产品描述等三项工作才能继续参加比赛,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2.第二阶段赛事安排
2015年10月11日为第二阶段理论知识考试,采用标准化、无纸化考试方式;不准时参加者按0分处理。考试成绩将作为申请助理电子商务师(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理论考试分数。
3.第三阶段赛事安排
2015年11月26日至28日为第三阶段竞赛时间。参加团队现场陈述本队电子商务项目运营全过程(要求制作运营方案及PPT),并现场进行展示及答辩。
(三)成绩计算方法及竞赛规则:
1.总成绩计算规则:
(1)职工组:总成绩=实际销售额转化成绩×70%+理论成绩×10%+现场答辨成绩×20%
(2)学生组:总成绩=实际销售额转化成绩×50%+理论成绩×30%+现场答辨成绩×20%
2.参加第三阶段竞赛晋级规则
组别 | 成绩计算方法 | 晋级第三阶段团队数 | |
30-99组 | 100组以上 | ||
职工组 | 实际销售额转化成绩×70%+理论成绩×10% | 排前12名 | 排前20名 |
学生组 | 实际销售额转化成绩×50%+理论成绩×30% | 排前12名 | 排前20名 |
实际销售额截止2015年11月20日24时;理论考试成绩为团队理论成绩。
五、赛程安排
2015年4月大赛启动;
2015年5月16日开始接受报名;
2015年5月16日—6月28日巡回培训、指导;
2015年6月28日报名截止;
2015年7月2日—11月20日第一阶段电商实战竞赛;
2015年10月11日第二阶段理论竞赛;
2015年11月22日进入第三阶段名单公示;
2015年11月26日—11月28日第三阶段答辩竞赛。
六、报名条件及组队方式
(一)报名条件
1.职工组报名条件:
职工组选手为东莞市从业或居住的合法公民(非东莞户籍的选手,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或居住证)。
2.学生组报名条件:
学生组选手为东莞市中、高职院校、大专本科院校、技工院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组队方式
1.大赛采取团队比赛方式,每支参赛队由3名选手组成,每名选手只能参加一个参赛团队。
2.职工组自由组队,学生组必须由同一学校的3名在校学生组成,不支持跨校组队。
3.每支参赛队须推举一名队长,并协商好团队内各成员分工。
4.报名后不得更换参赛选手。
七、报名方式
同一参赛团队的3名成员,须以团队方式报名,报名截止时间至2015年6月28日,不收报名费。报名方式有以下两种:
(一)官网报名,大赛官网:http://dx.dgjx.net
(二)微信报名,微信号:dx1128
八、参赛奖励
(一)职工组、学生组奖励名额分配如下表:
(注:优秀奖的成绩排列在一、二、三等奖后面,按由高至低排序确定。)
具体奖励措施如下:
(二)颁发奖金、获奖证书
职工组一等奖奖励9000元/组,二等奖奖励6000元/组,三等奖奖励3000元/组;学生组一等奖奖励4500元/组,二等奖奖励3000元/组,三等奖奖励1500元/组,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三)授予荣誉称号
本次大赛为市级一类大赛项目,职工组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团队选手,由市人力资源局授予“东莞市技术能手”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学生组不授予荣誉称号。
(四)颁发职业资格证书
本次大赛中,理论成绩及实操成绩合格的选手,由市人力资源部门免费核发助理电子商务师(三级)职业资格证书。
(五)学生组增设“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
“优秀组织奖”奖给学校,评选办法:按组织参赛队伍数50%+参赛成绩50%计算,取成绩前5名者。“优秀指导教师”奖给个人,评选办法:奖给总成绩排在前5名的团队的指导教师(注:如果一个教师指导的若干个团队同时获奖,此奖励只发一个,其余奖励按总成绩顺延)。
九、大赛各项规则
(一)选手守则
1.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并携(佩)戴大赛组委会签发的选手证参加比赛。
2.参赛选手必须按比赛时间,提前30分钟检录进入赛场。并按照指定的编号就位。迟到15分钟者不得参加大赛。离开赛场后不得在赛场周围高声谈论、逗留。
3.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不得将相关技术资料、工具书、所有类型的通讯工具等带入赛场。
4.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评审人员同意后作特殊处理。
5.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需举手向裁判人员提问,选手之间互相询问按作弊处理。
6.当听到大赛结束命令时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或答题,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比赛时间。离开比赛场地时不得将草稿纸等与比赛有关的物品带离现场。
7.如对裁判员或执裁过程有异议,应通过领队或裁判员向大赛仲裁组提出。
(二)赛场规则
1.各类赛务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由大赛组委会签发的相应证件,并着装整齐。
2.赛场除现场裁判、赛场配备的工作人员以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赛场。
3.新闻媒体等如需要进入赛场必须经过大赛办公室允许,并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不能影响大赛进行。
4.各参赛队的随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赛场。
5.大赛现场不允许抽烟,大声喧哗,不得影响大赛其他选手比赛。
(三)其他规则
1.大赛组委会不承担因奖励分配不均而引起的团队内部纠纷等责任。
2.经营竞赛环节中,所有选手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规定,合法经营,如有违反,一律取消比赛资格,且后果由选手本人自行承担。
3.决赛环节中,参赛团队展示所用的PPT内容必须为本团队原创。如发现有严重抄袭、盗用、作弊等不法手段,或不符合规定及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即予取消其参赛资格、追回奖励,且一切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4.由于病毒、***攻击及其他人为干扰、突发事件,或其它主办方、承办方无法控制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大赛的管理、安全、评审或公正性的情况下,主办方有权单方面推迟、取消大赛部分或全部比赛。
5.本次大赛的具体事项、操作指南、通知文件、赛事进程及即时赛果等,请密切留意大赛官方网站。
十、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参赛选手对不符合大赛规定的设备、工具和仪器,有失公正的评审、计分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选手申诉均须按照规定时限以书面形式向仲裁组提出。仲裁组要认真负责受理申诉,并将处理意见尽快反馈当事人。
3.参赛选手在比赛时如对裁判评判有异议,在赛后2小时内向本队队长反应,由队长通过申诉渠道上报;对比赛规程中的未尽事宜,队长应在赛后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大赛仲裁组申请仲裁。
(二)仲裁
1.为保证比赛顺利进行,保证比赛结果公平公正,组委会下设仲裁组。仲裁组负责受理大赛中出现的所有申诉并进行仲裁。
2.仲裁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大赛,否则视弃权处理。
3.大赛中因不可预测的意外导致选手中断比赛或电脑中存储的数据丢失,由大赛组委会根据仲裁意见处理。
十一、本实施方案条款的解释权归“2015年东莞市电子商务技能竞赛暨创业大赛组委会”。
***:
1.2015年东莞市电子商务技能竞赛暨创业大赛报名表
2.2015年东莞市电子商务技能竞赛暨创业大赛技术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