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沙区妇女儿童之家示范项目承接机构遴选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妇女儿童和家庭的项目化、专业化、社会化水平,整合社会资源,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提供精准服务,南沙区妇联现公开遴选社会组织承接南沙区妇女儿童之家示范项目,欢迎符合条件的机构单位踊跃报名。现将相关要求进行公告,时间为2021年1月27日至2021年2月4日。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南沙区妇女儿童之家示范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日常办公所在地:区妇联办公室(暂时)
(二)服务对象及服务内容:
(三)服务期限:自2021年2月至2021年12月,具体时间以签约时间为准。
(四)项目经费控制价:35万以内。
三、承接机构条件
(一)机构应在民政部门正式登记注册,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社会组织异常名录;
(二)机构具有从事社会工作服务资质(4A级及以上),历年历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格率达100%,有妇女儿童社会工作专项服务经验者优先;
(三)机构应承诺安排不少于1名项目主任(专、兼职均可)和3名一线社工,负责实施本项目;
(四)机构融资能力强,能自筹资金用于开展本项目;
(五)机构拥有专业服务支持性资源,具备符合资质的专业督导至少1名,为项目运作提供理论咨询和实务指导;
(六)机构动员社会资源能力强,能够有效整合利用社会资源,拥有多名国家级、省级妇女儿童工作专家资源工作队伍的优先,能为妇女儿童及其家庭提供专业优质的服务。
四、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须一式三份,制订成册,并加盖机构骑缝章,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登记证书副本、履约能力情况、财务状况(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妇女儿童社会工作专项服务合同、专家资质条件证书、项目需求调研情况、项目服务方案、项目团队配置情况、提供服务工时数、报价详细构成、承诺书(机构须承诺对全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申报资格和申报条件的符合性负责,如违反规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报名方式
报名社会组织须在2021年2月4日下午18:00时前将材料采取直送、邮寄两种方式送达相关材料(材料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多页需加盖骑缝章)。以直送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邮寄出发地邮戳为准。送达同时,请将电子版发至NSHQFL@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六、材料递交地址
南沙区港前大道南133号二楼208室南沙区妇联,邮编:511458。联系人:陈晓睿、梁鑫鑫,联系电话及传真:39910572。
七、评审方式
我单位将专门成立项目评审小组,对报名社会组织的整体资质、服务方案、报价和服务工时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1家项目承接机构。
广州市南沙区妇女联合会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