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城镇学习贯彻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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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1日发表
7月13日上午,宝城镇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各村(社区)书记在镇小会议室召开专题学习会,人大主席向小红带头学习了《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
向小红同志指出,全体镇村干部必须深刻领会《条例》意义,认真研读《条例》内容,全面落实《条例》的各项规定,努力提升宝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人居环境和场镇环境治理,进一步改善村容村貌、镇容镇貌,为实现宝城高质量发展优化环境。
党委书记庹延波提出工作要求: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加强宣传、注重实效,全面整治、做出实绩,部门之间分工协作,动员群众主动参与,把《条例》内容转变为宝城镇城乡环境的不断改善,同时,要坚持依法行政,维护《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按照条例要求加强监督考核,对贯彻落实不力的组织和个人,按规定进行严肃问责。
(上传人:杨静;审核人: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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