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滨江街道领导干部驻点联系群众入户走访规范
为切实改进领导干部作风,落实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工作要求,动态掌握基层社情民意,特制定本制度。
一、街道固定驻点团队以分片包干形式确定走访范围和对象,每年至少对驻点社区群众、个体工商户和每个驻社区单位分片走访1次。
二、社区辅助团队除配合驻点团队开展入户走访工作外,应当主动定期开展入户走访。
三、发生重大灾害或社区群众遇到重大困难等情况时,驻点团队及时入户走访,***开展慰问工作。
四、出台重要政策和部署重要工作前,要结合入户走访广泛征询群众意见。
五、结合驻点社区实际确定走访次数、户数,提前做好入户走访计划,确保工作科学性。
六、做好入户走访记录工作,填写好《海珠区滨江街道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工作手册》,建立反映问题台账,重点记录社区群众意见、建议和呼声。
七、实施入户走访信息定期研讨和双向反馈,街道固定驻点团队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社区辅助团队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入户群众反映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指定责任人跟进落实,并及时向群众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