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的文(函)电处理工作,草拟、审核、印发以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和区政府领导同志的***等文稿。
(二)负责区政府大型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指导、协调、督促区政府全区性会议(活动)会务工作。
(三)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为区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决策参考。
(四)组织办理和督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及政协提案。
(五)搜集、报送***、省、市、区政府领导同志参阅的信息资料;指导区政府系统的政务信息工作;组织、协调区政府工作部门和新闻单位宣传报道区政府重大工作措施和区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政务活动。
(六)检查、督促、落实、反馈区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现场办公会议以及区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
(七)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中央、省、市驻区单位、驻军等关系,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八)负责审核基层部门重要请示事项,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行政行为。参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对重点工作的政策研究和形势研判提出工作建议。负责组织指导基层部门审核业务交流和培训工作。
(九)贯彻执行中央、省、市的外事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区外事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处理或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涉外安全维稳、重大突发事件和信访工作。开展区内外事调查研究,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提供决策信息。承办区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具体工作。
(十)负责接待来访的外国重要来宾和来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外交人员;指导、协调全区对外友好交流工作;统筹安排区领导的外事活动;指导全区重要外事活动的礼宾管理;配合和协助区委宣传部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因公临时出国、赴港澳管理工作;承办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因公出访报批送审工作;负责因公出国、赴港澳人员的护照(通行证)、签证(签注)、出国(境)证明的办理;承担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的相关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