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洮县2021年东西部协作财政帮扶资金消费扶贫资金项目公示
一、项目名称:临洮县2021年东西部协作财政帮扶资金消费扶贫资金项目
二、项目内容:根据《定西市临洮县2021年东西部消费协作奖补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商发〔2021〕52号)及《临洮县商务局关于调整2021年东西部消费协作奖补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商发〔2021〕61号)。对2021年销售临洮农特产品20万元以上的青岛市市北区新设立并在临洮县商务局备案的临洮农特产品展销馆、向山东年销售我县农特产品20万元以上的市场经营主体给予奖励;在对口帮扶地区设立并在县商务局备案的临洮农特馆的经营主体给予宣传推广费用奖补。
三、资金来源:根据临洮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东西部协作第一批财政帮扶(消费扶贫)资金的通知》(临财建划字〔2021〕24号),《关于划转2021年东西部协作财政帮扶(消费扶贫)资金的通知》(临财建划字〔2021〕31号)文件,先后划转2021年东西部协作财政帮扶资金消费扶贫资金共计81万元。
四、奖补标准:
1.农特馆奖补。对2021年在青岛市市北区新设立并在临洮县商务局备案的临洮农特产品展销馆,年销售临洮农特产品20万元以上的,对运营主体一次性给予奖补15万元。
2.宣传推广奖补。在对口帮扶地区设立并在县商务局备案的临洮农特馆的经营主体给予宣传推广费用,全年开展宣传活动4次(包含)以上的,每个经营主体给予宣传推广费用不超过3.5万元。
3.销售额奖补。按照多销多奖的原则确立奖补标准。原则按奖补对象年销售总额分档奖补:对年销售总额20万元-100万元的,按1%的比例奖补;对年销售总额100万元-500万元的,按1.5%的比例奖补;对年销售总额500万元-1000万元的,按2%的比例奖补;对年销售总额1000万元以上的,按2.5%的比例奖补。单个经营主体最高奖补资金不超过20万元。如申请奖补资金总额超过最终拨付的奖补资金总额时,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补助标准做到应补尽补,提高经营主体参与消费协作的积极性。
五、实施时间:奖补销售额按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计算,申请补助日期截止到2021年11月30日。
六、绩效管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东西部消费协作日常服务管理,确保东西部消费协作销售数据应统尽统、应奖尽奖,切实发挥好消费协作资金效益。县商务局组织消费协作资金绩效评价,重点评价东西部消费协作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形成消费协作利益链接机制等。
公示日期:2021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
监督电话:2244005
联系人:杨海霞
***:临洮县2021年东西部协作财政帮扶资金消费扶贫资金项目奖励名单.xls
临洮县商务局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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