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协调妥善安置三无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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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3日发表
日兴司法所
多方协调 妥善安置“三无”人员
为切实做好“三无”(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日兴司法所坚持“以人为本”,协同多方力量,确保“三无”刑满释放人员能够得到妥善安置。
近日,日兴司法所牵头联合日兴镇综治、民政及村委会,顺利安置了“三无”刑满释放人员胡智(化名)。
胡智(化名),今年75岁,在川北监狱服刑3年,近日刑满释放。因胡智(化名)属于“三无”人员,户籍地在碧泉乡某村,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后划归日兴镇,其服刑前居住在檬垭乡敬老院(现已经拆除),日兴司法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专项的安置方案,提前一个月与镇党委、敬老院、派出所、监狱、村委会等单位部门进行了沟通衔接,采取了先入住敬老院后补办手续的方式,妥善安置了胡智(化名),实现了监狱送回与安置无缝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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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30 07:02:5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