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省、市、区关于保障校园食品安全的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确保校园食品安全底线,结合本辖区实际,特制定校园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国、省、市、区校园食品安全相关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坚持严抓、严管、家校协同的工作思路,按照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整治规范结合的工作原则,扎实推进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校园饮食安全。
二、工作目标
扎实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整治行动,推动落实学校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教育部门的行政管理责任和学校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全面排查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坚持严防严管,严控发生食品安全事件,严守校园食品安全底线。
三、组织领导
为认真做好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特成立校园食品安全护苗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姚 远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李跃武 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陈建东 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王晓光 党工委副书记
谭松林 办事处副主任、武装部长
王 丽 办事处副主任
张 鹏 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任虹燕 党政办主任
郑华勇 安全生产办公室主任
青龙泳 燕京派出所所长
任 勇 卫计办主任
刘鹏飞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李玉梅 人社所主任
苏 鑫 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徐永丹 民政救助中心主任
钟洪胜 重点办主任
熊 峰 综治办主任
何昌辉 国土所所长
张 涛 城管办主任
苏娟平 新农办主任
张 伟 凤垭小学、凤垭幼儿园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安全办公室,由郑华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四、构建责任体系
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把校园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同志为核心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切实抓紧抓好各项工作。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调配充实人员。
(一)严格落实校园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各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做好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完善四位一体的责任体系。各社区、各相关部门负总责,务必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落到实处,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鼓励社会共同参与监管,做好校园食品安全举报、受理、查处和反馈工作。
(二)市场监管部门履行校园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在加强春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将涉及校园食品安全的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店、流动摊贩,作为日常检查、随机抽查、监督检查的重点区域,深入开展抽检监测,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及时找出隐患、找准风险,实现对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监管的全覆盖;全面检查校园食品经营户的食品经营许可或备案登记等经营资质,对学校食堂重点检查原料采购、索票索证、加工制作、清洗消毒、用水卫生等关键环节,看是否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重点检查成品的运输温度和时间等是否符合规定;对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重点检查食品的感官性状、标签标识、贮存条件等是否符合规定。
(三)教育部门履行校园食品安全行政主管责任。凤垭小学要认真督促学校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加大责任制落实的督导力度,切实将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学校相关责任人和家长陪餐制落实到位;要加强校园食品安全检查,落实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职责;要加强学生食品安全教育,增强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加强学校大宗食材采购监督,确保食材安全可靠。
(四)学校履行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辖区学校要严格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要求,明确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是第一负责人、分管副校长是第二责任人,将校园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相关知识纳入健康教育教学内容,深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开展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食堂供餐的学校要定期开展自查,加强制度建设和人员管理,落实晨检制度,加强设施设备维护管理,严把食品采购关、储存关、加工关、清洗消毒关和卫生控制关,建立集中用餐学校领导陪餐制度,鼓励建立集中用餐家长陪餐制度,认真落实食品留样制度及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对引入社会经营的学校食堂,要选择有资质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的餐饮单位,严格规范学校食堂的经营活动,把保证食品安全作为经营合同的重要内容;集体配送供餐的学校,要把食品安全作为遴选供餐单位的重要标准,选择制度健全、人员齐整、关键环节控制严格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确保食品安全。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4月8日4月20日)。在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各社区、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动员部署,明确时间、任务,落实人员、经费,确保行动落到实处;要周密制订行动方案计划,分解整治任务,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整治取得实效;要组织对学校食堂、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店开展自查自纠,逐一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并上报自查自纠情况,确保校园食品安全获得实质提升。
(二)集中整治,全面规范(4月21日一5月20日)。各社区、相关部门、学校,要结合实际,要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细化行动方案,强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对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食品生产经营店进行拉网式全面检查,梳理检查结果,建立问题台账,并限期整改。狠抓校园食品安全各项工作落实,实现检查对象全覆盖、问题整改全落实、违法行为查处全到位,彻底解决困扰学校、危害学生饮食安全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严格督查,整改落实(5月21日6月15日)。在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街道食安办将组织社区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督导检查。检查要坚持问题导向,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更要发现并指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移交相关部门查处,要立即对隐患问题进行整改,确保校园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取得实效。
(四)明察暗访,督导巩固(6月16日6月30日)。各社区、相关部门要对该项行动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检查指导和督促,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对校园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排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到位,校园食品安全相关制度不落实的,将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提请区政府约谈乡镇(街道)领导和学校负责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各方责任。各社区、相关部门一定要讲政治,高度重视此次整治行动。结合本辖区实际,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根据各自的职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主动沟通,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通报检查情况。
(三)加强查处,发挥震慑作用。健全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大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严厉查处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无证经营、售卖和使用来源不明、三无食品、五毛食品、假冒伪劣产品、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等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常温存放冷藏冷冻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违法必究、处罚到人。专项检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必须及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罚代刑。
(四)加强宣传,营造共治氛围。各社区、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和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搞好专项行动的信息报道,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及时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监管动态,引导学生树立科学、健康的消费理念;及时、准确、客观地曝光典型违法犯罪案件,震慑犯罪分子;提高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广大师生自我保护意识,鼓励社会各界积极举报各类校园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共同营造校园食品安全护苗行动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信息发布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