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容园林局进一步加大治污减霾工作力度
按照市、区治污减霾工作要求,近期,区市容园林局结合自身工作,在重新调整局治污减霾领导小组基础上,对全局治污减霾工作进行细化分工,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道路保洁。严格落实道路清扫保洁措施,对一类道路湿式机械吸扫率达到80%以上,二类道路湿式机械吸扫率达到60%以上;除雨天或者低温天气外,主要道路每日冲洒水2次;每周开展1—2次大擦洗、大清理活动,充分发挥小型道沿冲洗车的作用,加大使用力度和频次,对辖区内大型车辆无法实施作业的路段,进行冲洗,确保各种设施及其周边地面干净整洁。
二是加强道路冲洗。从10月13日起,每日夜间对渣土清运通道,即长乐路(含东路、中路、西路)和咸宁路(含东路、中路)进行3次冲洗,时间为凌晨2时至6时,确保道路路面无积尘、无灰带,道沿区域无灰尘死角。
三是加强渣土监管。组织夜查队加大对工地及出入口的检查;对出土工地派驻2名容貌监督员,并督促施工方和渣土清运方同时派驻相同数量的容貌监督员夜间值守,杜绝黑车和高尖车及带泥车上路。
四是加强焚烧生物质污染防治。提高市容巡查力度,加强保洁人员宣传教育,禁止焚烧树叶、垃圾及其他杂物。
五是加强信息传输及资料收集。运用数字化管理平台,做好治污减霾工作中市容环境、园林绿化、环卫设施、渣土清运等的记录、报告、应急处置及结果反馈工作,对全局治污减霾工作运行情况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分析,为局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分解工作任务的同时,局治污减霾领导小组提出要求: 1、认真落实已明确的各项治污减霾工作任务和措施,加强协作,确保目标任务保质保量完成。2、加强检查力度,检查记录要详实、准确、完整,并保留影像资料备查。3、做好过程资料的收集,包括工地资料、检查内容记录,检查处理意见及影像资料。4、从10月13日起,道路冲洗和渣土工地检查,分别由市容科、渣土所排班,责任落实到人,道路冲洗检查每日凌晨2:00时开始,渣土工地检查每晚10:00时开始。
为确保治污减霾工作扎实推进,落实到位,局治污减霾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责任追究:在上级检查中渣土清运通道、主要道路路面有积尘、灰带,道沿区域有灰尘死角的;出土工地在渣土清运作业过程中存在高尖装载、带泥上路问题的;露天焚烧树叶、垃圾及其他杂物的;对媒体曝光、领导批示的大气污染问题,不及时整改并反馈处理结果的,均视具体情况追究相关科室负责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