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委组织部认真履行职责促进党风政风转变
县委组织部按照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从严治部,明确责任目标,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教育监督和作风建设,认真解决社会关注热点问题,圆满完成了2010年度各项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
一是深化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一方面,切实抓好中央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明确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增强新形势下继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全面落实各项任务。另一方面,健全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综合考核评价机制,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点,有针对性地设置考核指标,把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有机结合起来,把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选拔使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第三,以贯彻落实《干部监督任用条例》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信息全程公开、全程纪实和干部任前档案审核” “拟提拔干部廉政报告”、“干部监督预警机制”、“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管理。
二是健全基层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在公开日期上,将每月的28日定为党务、村务定期公开日,每季度初公开上季度财务,切实保障广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坚持做到“重大决策、目标任务常年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和“遇到急需公开的事项随时公开”;在公开形式上,以设立固定的党务公开栏为主,采取广播、黑板报、“明白纸”或民情发布会、恳谈会等辅助形式进行公开,加大了党务公开力度,密切了党群关系。
三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等6项制度。进一步推进干部监督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坚持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和函询、述职述廉、个人报告事项等制度;加大任中、离任审计力度,注重对审计结果的运用;突出抓好对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研究探索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的有效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加大组织处理工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