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召开
12月30日上午,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魏作明,副主任丛树国、刘传玲、贾传福、马怀洲、梁晓涛及委员侯军共25人出席会议。区政府姜妍同志、仲维光同志、崔晖同志,区监委孟凡平同志,区法院王次祥同志,区检察院杜东同志,区政府各组成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委室有关同志及区检察院分管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魏作明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了本次会议议程。会上,区政府副区长仲维光同志宣读关于姜妍等同志任职的提请报告;区人民法院院长王次祥同志宣读关于提请免去赵敬旭等同志法律职务的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学伟同志宣读关于杜东同志任职的提请报告。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提请的免职事项。
会议听取审议了拟任职人员的供职报告,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任命姜妍同志、崔晖同志为峄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杜东同志为峄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检察员。
会议举行了第二次全体会议。对张熙滨同志请求辞去峄城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李伟泉同志辞去峄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的报告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请辞事项。
会议举行了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姜妍同志为峄城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杜东同志为峄城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报告,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姜妍同志为峄城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杜东同志为峄城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魏作明分别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副区长仲维光同志作的关于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情况的报告;区科技局局长顿星芳同志受区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全区科技工作情况的报告;区财政局局长叶宗国同志受区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峄城区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区级预算调整方案及直达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传福同志所作的关于同意部分同志申请辞去区镇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报告,会议采取联组会议的形式,对有关报告审议意见草案、申请辞去选委会职务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形成相关审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