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三举措构建事业单位监管新体系
一是坚持事前制度规范。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要求,推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服务标准化。印发《年度报告公示工作通知》,制定《事业单位印章管理规定》,规范各项业务的申报材料和办理流程;全面建立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化管理机制,准确、规范公布各事业单位的业务事项,实行动态管理。
二是坚持事中***监控。依据制定的各项制度规定和核准公布的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充分依托“利津事业单位法人之家”微信公众平台,设立“社会评价”和“监管投诉”栏目,24小时在线接收事业单位存在超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业务活动开展不到位或不开展业务活动的投诉举报,真正实现对事业单位的精细化、精准化监管。
三是坚持事后监督问责。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对事业单位的业务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组织检查;在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的满意度调查和实地考核环节,客观评价事业单位的运行和职责履行情况,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对于检查和考核中存在问题的事业单位,列入异常信息管理,充分发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