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中小企业利用不动产抵押贷款
近日,为进一步应对疫情影响,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等六部门印发了《关于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利用不动产抵押贷款的通知》(鲁工信中小【2020】47号),要求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利用不动产抵押贷款,有效缓解中小企业的资金压力。
据了解,《通知》提出,一是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企业对其合法拥有的不动产进行评估,确定中小企业不动产现有价值。二是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展企业不动产抵押贷款业务,优化不动产抵押贷款业务流程,以现有评估价值,经内部审核确认后,合理确定抵押物担保债权金额。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抵质押率,努力满足企业有效信贷需求。三是中小企业不动产现有评估价值,只作为银行金融机构信贷抵押依据。企业如果不进行不动产交易、不作为注册资金注资、不调整账面不动产原值、不调整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科目,评估增值部分不得作为纳税增缴依据,不得加大中小企业纳税负担。
经济发展局 于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