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湖街道全面推行阳光村务提升村级管理规范水平
日前,芦湖街道各村全面召开“阳光村务”会议。为引导群众对村级事务的了解、参与和监督,实现村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提高村级管理的民主化水平,芦湖街道通过出台《阳光村务实施意见》,制定《阳光村务工作手册》,召开“阳光村务”培训会议,在全街道57个村打造阳光村务,真正做到亮村子“家底”、明群众“心底”。
一是规范“阳光村务”程序。按照党工委办事处规定,原则上各村每季度召开一次“阳光村务”会议,也可以根据全年重点工作、中心工作适时召开。会议召开前,必须拟定好会议的主要议题,报请党工委、办事处批准,会议过程和形成的决议要有书面或影像记载,会后送交街道组织办存入各村档案。二是规范“阳光村务”形式。除召开“阳光村务”会议以外,街道还将村务公开栏作为村务透明管理的重要部分。本着“规范、实用”和便于党员、群众监督的原则,街道对57个村的村务公开栏进行了整理、规范。做到了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动态内容定期公开,专项内容适时公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时公开,突出了公开的灵活性。三是规范“阳光村务”内容。本着“街道中心,村民关心”的工作原则,及时公布村内重大决策、村级财务、城乡低保救助、计划生育、“双认定”等内容,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规范“阳光村务”监督管理。包管区领导对辖区“阳光村务”负责把关指导,包村干部全程参与“阳光村务”会议,监督村干部不折不扣的将村务向群众代表和党员干部解释彻底透明,对会议效果不理想、村务公开不及时的村庄,由街道组织办进行重点整改。(通讯员:李全斌 张法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