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2017年5月常态化配租申请初审公示
机关各部门、园区、办事处,驻区各单位:
为解决我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员工和驻区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根据《济南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和《济南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常态化配租申请程序公告》的相关规定,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自2017年5月12日起,正式开展高新区公租房的常态化配租申请工作,对高新区三个已分配的公租房项目(沁园新居、港源新居、孙村南区)按照每月退出的房源情况进行配租。目前2017年5月份初审工作已经完成,现将已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单位)和共同申请人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公示期:2017年6月12日—2017年6月16日下午17:00。
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请异议人本人持身份证和书面异议材料及相关证明于2017年6月16日下午17:00前报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城市更新办公室(房屋管理中心),由城市更新办公室(房屋管理中心)进行核实。
房屋管理中心联系电话:66959976
***:符合高新区公租房2017年5月常态化配租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单位)和共同申请人员信息表
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
2017年6月12日
编辑: 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