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堡镇东皋村土地复垦土方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中镇委发[2013]37、38号文件规定,决定将中堡镇东皋村土地复垦土方工程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工程施工承包方。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兴化市中堡镇人民政府。
二、工程名称:中堡镇东皋村土地复垦土方工程。
三、工程地点:中堡镇东皋村。
四、工程内容、工程量和施工要求等:工程量详见2019.1.17《东皋村土地复垦土方工程预算表》》规定,以及发包方要求进行施工。施工方法为用机械在河道中吸取土源,吸取土源河道由发包确定。
五、标底:80000元。
六、评标定标方法:以最低投标价确定中标人。
七、工 期:自签订承包合同之日起计算,工期为10个晴天。
八、工程款给付时间和方式:工程验收合格后,给付合同价的50%,余款在2020年春节前结清。承包方凭税票结付工程款。
九、其它事项
1、有关工程施工矛盾纠纷由村协调,承包方协助。施工中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安全。施工期间安全责任由中标方负责,如因此而发生的事故,皆由乙方负责。
2、税金、保险费、1.5%的见证费等费用由中标方负担。
十、报名须知
1、投标人报名资格: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工程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企业。凡有意投标人必须携带相关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项目经理安全合格证、项目经理职工养老金手册、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方可报名(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经理必须到场投标竞标。
2、凡有意投标者报名时必缴纳6000元投标保证金(以财政所解缴单到报名处为准),如投标人不到现场投标竞标,罚款6000元,中标人不签订合同,或不履行合同,该款则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五个工作日内由财政所无息退还。工程正式启动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延期,每延期一天从履约保证金中罚款200元,直至罚完为止。如无延期和违约情况,该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财政所无息退还给承包方。
3、报名期限:自2019年1月18日至2019年1月22日11:00时止。
4、报名地点:中堡招标办 联系人:何道华 联系电话83593148 159****2338
具体投标竞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竞标有关规则待进入标场后宣布。
兴化市中堡镇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