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通告
2013年高、中考即将来临,为保证我市广大考生在高、中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加强高、中考期间的环境噪声监管通告如下:
一、2013年6月1日至6月17日为噪声污染严管期,在此期间,全市所有噪声源排放噪声必须控制在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内,严禁超标排放。
二、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近期提前合理安排施工计划,特别是工艺需要连续施工的混凝土工程等,尽量缩短夜间施工时间、频次,减轻因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在6月1日至6月17日禁止午间(12∶00—14∶00)和夜间(21∶00—次日凌晨6∶00)进行建筑施工作业(抢险、救灾除外)。
三、高考(6月7—9日)、中考(6月15—17日)期间考点周围建筑工地全天不得施工。
四、室内歌舞厅、网吧等商业、文化娱乐场所,其经营管理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使其边界噪声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不得干扰学生学习和休息。
五、所有生产加工企业要加强生产管理,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六、考试期间,在考点周围实施强制性监控,保护各考点不受环境噪声干扰。
在此期间,我局将采取有效措施,加大高、中考期间环境监管力度,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封存或者责令拆除其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或设施,并处以罚款。
举报电话:靖江市环保局12369、84809444。
特此通告
靖江市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