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渚镇财政所二0一七年度工作总结
2017年是张渚镇实施“四大重点工程”的开局之年,是落实“四大发展战略”的攻坚之年,我所按照镇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省市财政、金融工作会议要求,本着普惠张渚经济发展的理念,积极探索财政工作新思路,大力发挥财政职能,逐步优化财政结构,不断强化财政监督,攻坚克难、砥砺奋进,切实改善当下各种减收增支的影响,以改革强镇,以发展兴镇,争当强富美高新张渚建设的排头兵。
(一)积极实施财政政策,促财政收入稳中向好。
今年是"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之年,也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财税稳增长是今年地方政府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张渚财政所亦结合省市出台的一系列财税稳增长政策,针对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明确工作思路和任务"清单",细化目标、细化举措、细化责任,定标准、定时限、定要求,为确保其取得实效,既统筹谋划,狠抓落实,更用科学合理的制度设计来保驾护航。全年预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亿元,基本完成市定年度计划。
针对全年目标任务具体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一是积极宣传和落实市镇两级的稳增长政策,对重点企业重点税源进行调研,沪宁钢机全年完成了1.82亿的个人股红利分配,新增税收3637万元。二是开展常规性税收的征管监控。对房土两税按季进行比对,开展了陈欠税的清收工作,今年以来,共清欠陈欠税160多万元,维护了全镇良好的征收秩序。三是联系国地税、协调阶段性税收入库情况。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稳增长的工作落到实处,着力促进张渚镇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确保了全年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实时监控财政支出,提升其管理效益。
“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在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背景下,张渚镇财政所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约法三章”,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控“五项经费”支出,将积极贯彻财政局进一步细化2017年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精神,不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在预算执行环节强化预算刚性约束,防止随意超预算、扩大预算范围等行为发生。除此之外,坚持“量入为出”原则,合理调度资金并按照“保稳定、保工资、保运转”的方针,统筹安排全镇财政预算支出,加强支出管理。
首先,今年仍就严控“五项经费”支出,一是严格执行相关文件精神,严禁超标准、超规格、超范围接待,所有来客接待一律安排在食堂,不安排烟酒。二是严格按照《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先审批、后出差的报销程序,杜绝超范围、超标准的费用的产生。三是严格审查培训费、会议费、因公出国经费,将厉行节约贯彻始终。
其次,全程参与各个项目建设,加强资金监管与预算管理、补助性资金与政策落实、财政监督与发挥资金效益相结合,并对张渚镇财政资金使用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三)强化基础管理,提升财政管理效能。
基础管理是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之“本”,是树立财政形象之“窗”,提高基础管理的层次和水平,实现规范管理和长效管理是一项长期工作。一是强化了所内的基础管理工作。每月召开所务会,一方面及时对每月工作进行交流和总结,大家经常能在经验交流中碰撞出火花;另一方面,每月进行政治理论及业务学习,集合在一起,学习当月省市财政工作的相关文件,从而领悟文件的主要精神,紧跟时代的步伐,不断加强理论学习,方能在实践中更好的开展工作。除此之外,注重学习交流的同时,也不忘强化监督检查,每月不定时开展所内财务会审,进行互查互评,并不定期对各岗位特别是出纳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及早改进。二是全面落实2017年度市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及时向镇领导汇报,及早确定了本年度的四个项目,并进行了工作布置,到现场进行了查看,提出了加强领导、规范操作、精心组织、确保质量等方面的工作要求。全面实施好了今年的一事一议工程项目。三是加强会计管理工作,做好一年一度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今年会计培训方式和往年有所不同,全面采取了网上交费、网上培训、网上考试、网上登记,我所所认真做好基础工作,利用好通信平台,将信息及时发布,确保我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顺利进行。
(四)全力配合镇“一水三路”及国际旅游度假区工程建设。
2017年是张渚镇“一水三路”四大工程建设的开局之年,随之而来的宜兴国际旅游度假区也正式启动,张渚镇财政所作为这些重大工程建设不可或缺的关键部门,全面树立“高度重视、服务建设”的工作理念,全程参与工程项目的建设,围绕三个方面做好了工作:一是制订支付流程。从征地补偿和拆迁款支付的程序、资金拨付的时间段、拨付的方式等方面拿出流程图,方便工作组掌握。二是完善审核程序。对每笔款项的***、依据和签字审批环节进行明确,符合要求方可支付。三是全程参与建设。分组参与各村的征地拆迁工作,实地了解情况,掌握一手资料。充分利用财政资金夯实“一水三路”建设的基础,确保了财政资金花到实处、花出效益。
(五)开展政府融资担保清理整改工作。
规范融资工作,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不能停留在倒逼地方政府提高债务风险预警意识这一步,而要真正把握住问题导向,瞄准核心问题。今年以来,财政部、发改委、银监会、证监会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我所充分认识到规范本所举债融资行为的重要性,按照上级的工作要求和布置,在第一时间整理出政府出具“担保函”、“承诺函”等的相关债务,明确各项债务到期时间,及时与相关银行沟通,理清了相关情况,并及时上报,做好政府融资担保的清理工作。为严控发生系统性风险,加厚了金融安全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