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公告(2021年第35期)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官网上发布了《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62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63期)》,其中涉及我市4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我局对我市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相关企业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1、南京新尚超市有限公司应天西路店销售的标称苏州丰品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怪味豆,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企业购进上述产品6公斤,共计6公斤,货值238.8元;已销售4公斤,共计4公斤;。未召回原因:已张贴召回公告,因销售食用完毕,无召回。针对企业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当地监管部门正在调查处置中。
2、南京市雨花台区福诚超市百货店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企业购进上述产品15公斤,共计15公斤,货值90元;已销售15公斤,共计15公斤。未召回原因:已张贴召回公告,因销售食用完毕,无召回。针对企业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当地监管部门正在调查处置中。
3、南京聚鑫和百货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企业购进上述产品160公斤,共计160公斤,货值800元;已销售160公斤,共计160公斤。未召回原因:已张贴召回公告,因销售食用完毕,无召回。针对企业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当地监管部门正在调查处置中。
4、南京忠来果品食杂有限公司生产的碳化白砂糖(分装),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企业生产上述产品306袋,共计138.924公斤,货值1666.5元;已销售303袋,共计137.562公斤;召回2袋,共计0.908公斤。未完全召回原因:已张贴召回公告,因有的销售食用完毕,未能完全召回。针对企业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当地监管部门正在调查处置中。
特此公告。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