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第10号关于清理整顿机动车道路停车场提案的办理复文
委员姓名: 薛铁明、王玉华、马宏峰、戴锡镇、张秀丽、裴骏、沈艳 、姜宝山、 吴宏元
提案编号:区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10 号
主要内容:
随着城区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加,停车难和路权已成为当下人们讨论最多的话题之一,停车状况也已成为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为解决这一难题,政府也在努力寻求途径,比如利用闲置空地作为停车场,取得了良好效果;但路边停车位的设置和管理却多不尽人意,原本就拥堵的路段两侧设置了停车位使得交通更加不畅,比如宁山路就是如此;此外,占用公共资源收费原本就不当,加之收费去向不明更加重了居民反感,甚至引发事端。
为此,建议政府应对区内机动车道路停车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努力达到既解决停车难也维护居民路权的目的。
首先,要对区内已有机动车道路停车场进行调查摸底,查明道路停车场基本状况以及周边道路交通状况和道路周边公共停车场变化情况。在《沈阳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有关道路停车泊位管理条款的框架内针对区内实际制定机动车道路停车场设置、审核和管理细则,科学规范设置标准,突出体现“不影响行人、车辆的通行;符合区域道路停车总量控制要求;与区域停放车辆供求状况、车辆通行条件和道路承载能力相适应”的原则;严格控制收费道路停车场设置,还路权于民,对确实需要收费管理的必须社会透明其经营者以及获得经营权的过程,杜绝腐败现象;必须公开道路停车场经营所得费用的使用;随着道路交通状况和道路周边公共停车场逐步完善,陆续撤销道路停车场,还路权于民。依据完善后的管理细则彻底清理整顿机动车道路停车场。
承办单位: 皇姑区交警大队
经办人姓名: 潘庆柱
联系方式: 024-86170281
办复情况:
针对您的合理化建议,我们已对全区机动车道路停车场进行全面摸排,对不合理的泊位进行去除。
委员意见: 满意
办复日期: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