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县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法库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脱贫攻坚工作部署,用“大扶贫”理念谋划和提高贫困农民自我发展能力,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任务目标
2017年做好2.4万人市标6000元以下有劳动能力相对贫困人口识别工作,并制定年度扶持计划;对6个扶贫开发重点乡镇75个市定贫困村进行核查,为制定扶持措施奠定基础。
2017年重点做好识别出的市标6000元以下相对贫困人口0.5万人增收工作;改善6个贫困村生产生活环境; 做好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脱贫成果巩固工作。
二、主要措施
(一)精准识别,务求实效
1、通过对市标(年人均纯收入6000元以下)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对贫困户进行精准识别,了解贫困状况,摸清帮扶需求,落实帮扶措施,实施动态管理。 按市里要求,我县做好2.4万人市标6000元以下有劳动能力相对贫困人口识别工作,建立电子档案,制定好分年度帮扶计划,实施“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等措施增加贫困人口收入。
2、依据《辽宁省贫困人口贫困村退出办法》中的贫困村退出标准,协调住建、交通、农业、畜牧、卫计、文化等相关行业部门对6个重点贫困乡镇75个市定贫困村相关指标进行核查,形成核查报告,为下步制定帮扶措施奠定基础。
(二)落实好产业脱贫工作。
根据我县实际,2017年继续将到户扶贫、发展贫困村集体经、产业扶贫、金融扶贫作为产业扶贫工作重点,逐村、逐户制定落实扶贫产业项目,不断推动贫困村和贫困户加快脱贫致富步伐。一是投入476万元支持0.5万贫困人口发展辣椒、花生、架豇豆、高粱、杂粮等高效特色种植业及猪、牛、羊、驴等庭院养殖业增加收入。二是投入270万元安排好12个市级扶贫开发重点贫困村发展村集体经济,带动贫困人口增收;三是投入200万元国债项目资金做好6个省级重点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工作。四是继续做好特色产扶贫工作。五是切实推动我县金融扶贫小额信贷扶贫工作,充分发挥金融服务在促进扶贫重要作用,以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为主要对象,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发放贷款,通过财政资金贴息、风险补偿等措施降低贷款风险,力争使所有有贷款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都能够享受到免抵押、免担保、财政给予贴息的扶贫小额信用贷款支持。借款的主体为有劳动能力且有经营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及符合农行及邮储银行贷款条件的帮带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的民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行业扶贫力度不减
全力落实好教育、卫计、民政、交通、住建、水利等行业部门的脱贫攻坚系列政策措施,切实加强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保证贫困人口脱贫。
(四)定点帮扶工作力度不断加大
做好 2个省级工作队,26个沈阳市党政机关工作队、16家浑南及沈北的企业工作队、火箭军部队帮扶工作队的协调、服务工作。与省市等帮扶单位相对应的县级党政机关工作队继续对贫困村实施定点帮扶。
三、组织保障
充分发挥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狠抓责任落实。 按照《辽宁省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及《关于印发〈法库县脱贫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法委发[2016]5号)文件要求。县委和县政府承担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县委书记及县长是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要与市委市政府签署脱贫责任书,每年向市委和市政府报告脱贫攻坚进展情况。优化配置各类资源要素组织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对贫困村、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和和精准退出情况进行考核检查。落实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指导意见并监督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把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到人。县委和县政府督查室要求每月底各相关单位都要报送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
乡(镇)党委、政府要带领村党支部、村委会组织群众做好贫困人口识别及信息公开反馈,扶贫项目实施、监督管理等工作。发挥好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和致富带头人的作用。乡镇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呢与县级党委和政府签署脱贫责任书。每年向县级党委和政府报告脱贫攻坚进展情况。
法库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