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地税局采取积极措施促进深入合作
海城市地方税务局结合工作实际,在落实征管体制改革,深化国地税合作过程中,采取加强组织领导、注重顶层设计、坚持统筹推进、全面考核督导的有效举措,对国地税合作工作实施销号管理,确保国地税合作强力推进、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总局《国地税合作工作规范(2.0版)》下发后,海城市地税局认真学习规范原文,按照总局、省局要求,主动联系沟通国税局,积极筹划组建本级合作领导机构。2015年10月,国地税部门召开了第一次合作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正式成立了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统筹规划国地税合作工作,研究部署合作工作相关重大事项,审定合作工作制度办法,组织开展合作工作检查和考核,指导督促完成各项合作工作任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日常工作,负责领导小组各项决策的具体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负责建立健全合作工作各项制度并抓好制度落实,组织实施全市国地税系统合作工作任务的落实,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同时,明确规定重大合作事宜及需提请领导小组确定的合作事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协调,一般性、常规性合作事项则由国税局、地税局双方对口部门研究商讨,报分管局领导确定,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局领导分工负责,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合作机制,为全面推进国地税合作及时搭建了工作平台,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注重顶层设计。为确保合作工作高位启动、高效推进,分别在今年年初,召开了国地税联席会议和合作交流推进会,结合海城地区税收工作实际,及时制定了《海城市国税局、海城市地税局深化合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双方合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并根据改革试点工作方案62项改革内容,进一步落实了具休责任人,区分了责任科室,逐一确立了牵头单位和责任领导,并就如何抓落实提出了具体要求。在此基础上,海城地税局领导和合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及时深入基层一线,召开基层单位和纳税人代表座谈会7次,累计收集基层和纳税人意见建议60多条,根据基层和纳税人意见建议及时调整完善合作工作思路举措,对照每一项合作任务,逐条逐项制定了具体实施意见,努力使合作工作更加符合上级党组意图,更加贴近基层工作实际,更加满足纳税人需求。同时,今年根据“聚焦营改增试点,助力供给侧改革”的宣传主题,海城市地税局联合国税局开展了联合税收宣传,在宣传方案、形式、资源、成果等方面互通共享,广泛深入宣传“营改增”、国地税合作等重点工作,营造深入合作的氛围。
三是坚持统筹推进。工作中,国地税双方坚持以空间和时间为坐标,横纵两轴双向发力。在横向层面上,坚持以局机关为主,采取以上带下、上下联动的方式,充分考虑基层分局工作实际,以国地税同楼办公的牌楼、开发区两个基层税务分局为试点,在办税大厅推开“互建窗口、互设岗位、互派人员”,开通国地税联合办税绿色通道,得到了纳税人的广泛赞誉。在纵向节点上,对每一项合作任务都明确设立时间任务进度表,坚持倒排工期,实施工作任务销号管理,确保所有合作项目均如期顺利推进。截至目前,《鞍山市地税局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清单》中明确的70项改革内容,以及《合作规范2.0版合作事项落实清单》中规定的44项合作事项,已全部实行了“一事一销”式的销号管理,国地税全面无缝对接,联合开展管查服务的合作大格局已初见端倪并日臻完善。
四是全面考核督导。为强力推进国地税合作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海城地税局及时将国地税合作工作纳税绩效管理工作范畴,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15个基层分局统一实行分档考评。为全面承接上级考核指标,强化责任落实,海城局还推行了“谁分管、谁负责,谁负责、谁承担”的三级联动考核方式。对一些重点项目的开展,海城局采取督察督办的形式,进一步加强工作督导,对未按时按要求完成督办任务的,在全局进行书面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直接责任人进行问责,确保国地税合作真正落地扎根、全面开花,尽快踏上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