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启动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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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8日发表
近日,记者从区人社局获悉,为确保养老基金安全,杜绝冒领社保养老基金现象的发生,我区今年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正式启动,认证时间定为4月6日至6月30日。
据悉,凡2016年12月31日前已正式办理手续,在我区领取养老待遇的企事业单位离退休(职)人员、供养直系亲属(遗属)、灵活就业退休人员及失地退休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到居住地居委会进行确认。区外居住人员需带《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本人身份证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认证。由于行动不便等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认证的,可申请认证机构***服务。
区人社局社保处在此提醒养老金领取人员,应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主动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配合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对于拒不参加资格认证年审或者资格认证手续不全的养老金领取人员,将依照有关法规停发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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