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药品经营企业规范化管理工作会议召开
3月29日上午,全市药品经营企业规范化管理工作会议召开,1家药品批发企业、3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和335家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2013年6月1日即将实施的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令第90号)及上级药监部门近期下达的《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试行)》《烟台市药品经营企业药品安全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等药事管理文件精神;通报了莱州市药品零售企业在药品购、销、存各环节存的突出问题和注意事项;与各药品经营企业签订了《药品经营质量安全承诺书》;要求企业牢固树立企业是药品经营质量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格遵守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国家、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署要求,全面加快推进和实施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不断完善药品经营及质量控制的各项标准要求,确保经营药品质量安全。
与会同时,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排部署“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突出强调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加快建立完善符合经营和质量管理要求的计算机系统,进行数据录入,保证数据原始、真实、准确、安全,实现药品电子监管。
为保证将会议要求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会上,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为每个企业统一印发了学习材料,要求企业负责人结合内部培训,把会议内容及时传达到本单位每个职工,让所有从业人员都熟悉、了解国家新颁发的药事法规及文件精神,做到人人知法守法,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保证我市药品经营秩序持续好转,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程淑英 任秀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