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环路支线排水明沟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ASZZ200805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环路支线排水明沟改造工程已由鞍山市政府以《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计划审批表》1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鞍山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南环路支线排水改造工程(园林路第一看守所)新建排水暗渠1015米,其中W×H=3.2×1.8米双孔暗渠205米,其中W×H=3.0×1.8米双孔暗渠260米,其中W×H=3.0×1.8米单孔暗渠550米。
2.2建设地点:鞍山市区
2.3建设规模:本工程总投资927万元(人民币)
2.4计划工期:工期为至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8年9月3日至2008年9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到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报名。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5)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7)被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8)拟派驻本工程建造师的二级(及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以及该建造师在本企业近3年同类工程业绩资料(需提供合同,工程合同价款应大于900万元)。
以上证件、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活页册,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本次投标。
5.投标预备会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5.1请于下午3:00时,在鞍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鞍山市铁东二道街10号)召开工程投标预备会。
5.2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至,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上午9.00时,地点:鞍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鞍山市铁东二道街10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工程建设信息网和鞍山市政府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前进路17号
邮 编: 114002
联 系 人:黄湘宁 宋秀娟
电 话: 0412-2263062
传 真: 0412-2263062
电子邮件: asszfzbzx@126.com
网 址:ttp://www.anshan.gov.cn/ztb/
开户银行:鞍山市商业银行铁东支行
账 号:7200***********9
招标代理机构: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211号
邮 编:114011
联 系 人:刘宇、郭勇
电 话:0412-5535970
传 真:0412-5533223
电子邮件:lnacx@sina.com
开户银行:建行鞍山营业室
账 号:2100***********13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