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被省民政厅命名为贵州省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
自开展“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以来,兴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居务公开民主管理检测评估指标体系”,实行市、乡镇(街道办)、社区三级联创,把指标要求同本地实际情况相结合,深入推进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达标活动,不断深化基础民主政治建设,切实保障广大社区居民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规范了居务公开、强化了民主管理。今年7月,经省级组织实地评估、查阅资料、抽查、问卷调查、座谈和公示,兴义市被省民政厅命名为“贵州省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这是兴义市继2012年8月获“贵州省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试验单位”、2013年7月获“贵州省村务公开示范单位”、2013年12月获“贵州省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后,在小康检测指标体系中获得的第四个荣誉称号。 “城乡社区基层自治建设完善率”,是我市提前建成小康社会的指标之一,在小康监测指标体系中占3分,分别由“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率”、“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完善率”、“和谐社区达标率”、“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完善率”四个部分组成,各项分别占0.75分。兴义市提前获得了省级荣誉称号,在“城乡社区民主自治完善率”中取得了四项的满分,提前实现小康达标目标。 此次被省民政厅命名为2014年第一批“贵州省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的还有安顺市西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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