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兑现能繁母猪补贴187万元
今年以来,安龙县财政局下拨2012年度能繁母猪补贴资金187.12万元到德卧、栖凤等17个乡镇(街道办)财政分局,全县万余养殖户(场)饲养的18721头能繁母猪获得补贴,每头补贴标准100元,要求财政部门5月底前通过“一折通”的方式全部兑现到全县能繁母猪养殖户(场)手中。
去年下半年以来,该县各乡镇财政分局、农业服务中心高度重视能繁母猪补贴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能繁母猪补贴政策,各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会同驻村干部、防疫员、村组干部对能繁母猪补贴开展调查工作,进村入户对能繁母猪补贴进行广范宣传,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头。通过各乡镇的调查统计登记核实,全县共有养殖能繁母猪18721头,所需补贴金额187.12万元。今年5月上旬,县财政局与县农业局按照中央、省、州、县财政负担比例以每头能繁母猪补贴100元标准进行匹配,其中中央、省级、州级和县级补贴资金分别为112.32万元、29.95万元、22.46万元、22.46万元。
同时,各乡镇(街道办)财政分局严格兑现补贴政策和程序,对能繁母猪补贴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套取、挤占、截留和挪用补贴资金。凡对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及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