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五连冠
2月27日,在北京举行的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上,鞍山被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国家民政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命名表彰为全国双拥模范城。这是我市自1997年开始连续第五次获得此项殊荣。
鞍山是辽南地区驻军相对集中的地方。1997年以来,全市各类双拥组织机构和双拥服务组织达到1300个,形成了纵横有联系、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办的双拥工作体系,形成了军政、军民团结和谐的社会局面。
据了解,从2008年至今,我市用于解决官兵住房和家属安置等实际困难的资金累计超过1.2亿元。我市克服资金和用地紧张,支持驻军开展营房、训练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帮助解决部队干部住房难题。2009年至今,我市采取设立军嫂岗位、推荐军嫂上岗、进行普惠制培训等方式,共安置军嫂就业210人。同年,我市在全国创造性提出以学习培训为先导,以职业技能培训为统领,政府指令性安置、职业技能培训和扶持自谋职业三位一体的退役士兵安置新模式,三年来政府指令性安置退役士兵742人,有300多人参加培训。早在2008年,我市就出台优抚对象和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并自筹资金为146户重点优抚对象修建新房。2010年,我市还将优抚对象日常药费标准由每年800元提升到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