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期间我市倡导节地生态安葬
将大力推行海葬、树葬、草坪葬、花葬等,提高节地生态安葬补贴标准
随着清明节临近,祭扫、安葬再次成为市民关注的话题。昨日,记者从民政部门了解到,为了减轻群众殡葬负担,促进生态文明,今后,我市将大力推行海葬、树葬、草坪葬、花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提高节地生态安葬补贴标准。力争到2020年,全市当年死亡人口选择节地生态安葬的比例达到50%以上。
海葬树葬草坪葬提高补贴标准
“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是我市深化殡葬改革的重要内容,已经纳入‘十三五’规划,摆上工作日程。我市有关职能部门将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要求,各司其职,确保节地生态安葬政策得到落实。”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是减轻群众负担,保障基本安葬需求的重要途径;是移风易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是促进生态文明建设,造福当代和子孙后代的必然要求。
今年我市将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行节地生态安葬,保护自然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今年1月1日起,我市已提高海葬补贴资金标准:在每份骨灰海葬省、市补贴1400元的基础上,将每份骨灰补贴标准提高至2240元(增加840元,主要用于3名随行家属的食宿补贴),补贴增加后,3人以内逝者家属参加海葬活动费用全免;对海城、台安、岫岩城乡居民报名参加海葬活动的逝者家属,再给予往返鞍山市交通费每份100元补助。同时,对全市实行树葬、花(坛)葬、草坪葬进行奖励:凡在公墓(包括经营性公墓和公益性公墓)内选择树葬、花(坛)葬、草坪葬的,每具骨灰奖补1500元,其中,丧属1000元,公墓运营单位500元。奖补资金由公墓运营单位在丧属购买墓位时直接予以减免。
到2020年一半死亡人口生态安葬
目前,鞍山市区千秋公墓、莲花公墓、长青公墓、双龙山旅游墓园、隆福陵园、弘莲树葬公益性公墓等多家经省民政厅批准的合法公墓,都已陆续建立起各自的树葬、草坪葬、花葬等生态安葬墓区。其中,坐落于千山脚下的弘莲树葬公益性公墓不仅是我省首家纯绿色生态墓园,还向“三无”老人和特困老年人免费赠送墓地。
有关人士表示,今后我市将全面推进以节地生态安葬为引领的葬式葬法改革,力争到2020年,全市当年死亡人口选择节地生态安葬的比例达到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