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金县民政局关于提高2020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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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22日发表
2020年,全县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统一提高到812.5元/人/月。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一档(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1670元/人/月,二档(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1002元/人/月,三档(具备生活自理能力)334元/人/月。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一档(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1670元/人/月,二档(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1002元/人/月,分散特困供养全自理人员不设照料护理标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集中供养的,统一用于供养服务机构照料护理开支;分散供养的,按照委托照料服务协议,用于支付服务费用。
新公布标准从2020年6月1日起执行。
织金县民政局
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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