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成立鞍山市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
为加强对全市金融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鞍山市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9月1日,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成立鞍山市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通知。
鞍山市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省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全市金融稳定和改革发展重大问题,整顿和规范地方金融秩序,配合中央、省金融管理部门防范、化解、处置银行、保险、 证券等金融领域风险,组织实施地方金融从业机构行业风险化解工作。按照国家、省部署,开展以各类交易场所、互联网金融等领域为重点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打击行动。承担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健全应对金融领域突发事件风险、舆情风险、流动性风险工作机制,完善信息共享和风险预警机制,维护社会稳定。化解不良贷款,推进企业改革重组,制定我市金融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促进金融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建立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深化地方金融改革,优化金融环境,推动金融机构健康发展,引导金融机构支持鞍山经济社会发展。
鞍山市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专项工作组,负责专项处置相关领域金融风险或承担专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