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20210280号提案答复的函
向朝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创新共享单车管理模式的提案》(第20210280号)收悉,经综合香洲区人民政府、市司法局、市财政局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共享单车自2017年进入珠海,经过市场选择和各级政府部门的管理,进入了趋于稳定的发展状态。目前在我市运营的共享单车企业为美团公司(美团单车)、上海钧正网络科技公司(哈啰单车)、滴滴公司(青桔单车)。主要投放运营区域为香洲区、高新区、金湾区。据统计,三个区共享单车投放总量约10.53万辆,其中香洲区占总量的92%。市、区政府部门不断从立法政策、管理制度、技术探索等方面加强探索和实践,推进共享单车管理工作。
一、出台《珠海经济特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从“立法”层面让共享单车管理有章可循
共享单车管理涉及交通、市政、公安、城管、建设、发改、工商等多个部门,我市于2019年出台《珠海经济特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政府行政管理职责划分、停放点设置、管理措施、运营企业要求、用户禁止行为等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一)明确了属地管理原则。坚持属地管理、企业负责、行业自律、公众参与的原则。《管理办法》规定区人民政府负责在所辖区域内组织实施本办法,区政府负责进行网格化管理,在本辖区内划定停放点、禁停区域和路段;划分街区实施分级管控,规范共享单车的日常停放秩序;对运营企业在辖区内的车辆投放量实施配额管理并实施日常考核;区政府应当与运营企业签订协议等。
(二)建立了总量调控和配额管理机制。《管理办法》规定共享单车投放由区实施总量调控;区政府根据所辖区域人口分布、公共空间承载能力、市民出行需求、公共交通布局等因素,对共享单车的投放实施配额管理;区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日常实地检查及抽检,并结合企业运营管理、服务质量、违法惩戒等情形,对运营企业实施动态增减配额。
(三)明确了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和用户违规行政处罚的情形。明确了企业和用户违规的行为类型和处罚,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提供了执法依据。
二、市区两级依法加强实践,从“政策+技术”层面探索共享单车的管理
近年来,市城市管理部门、属地政府依法履行职责,市城市管理部门落实共享单车的统筹指导和监督;各区政府落实主体管理责任,结合辖区实际探索管理制度和新技术,各层面发力推进共享单车管理工作。
(一)建立沟通制度,压实管理责任。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建立线上反馈与线下沟通机制,不定期组织召开全市共享单车管理工作会议,适时约谈或研究重点、难点问题,保障共享单车管理工作有序推进;结合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加强工作部署,明确工作要求,压实区(管委会)属地管理责任。香洲区专门成立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落实辖区的共享单车管理责任,多次组织华发商都、优特汇、南屏科技园、前山街道、狮山街道、口岸综管办、南沙湾社区、迎宾社区等重点单位召开现场会、座谈会,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商讨解决共享单车乱停放问题。
(二)加强信用管理,监督企业依法运营。市区管理部门为企业送政策法规,引导企业规范运营。2020年开展珠海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信用承诺书签订仪式,运营企业分别向投放区政府递交信用承诺书,承诺依法依规诚信开展共享单车运营服务。同时,依法对违法违规的运营企业约谈、监管。去年以来,共开展共享单车检查470余次,发现单车企业违规行为教育整改95次,对共享单车企业擅自违规投放立案2宗,查处1宗,罚款2万元。
(三)属地创新管控手段,完善管理考核机制。区政府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共享单车管理方式方法。以香洲区为例,2018年香洲区明确12万台的总量限额,开展“起跑线”行动,要求企业回收或调度超量单车,遏止了共享单车爆发式增长;通过媒体介入、企业约谈、代为清理等,大大减少投放乱象;制定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自治共管协议、共享单车配额管理办法、共享单车停放规则、共享单车街区分级管理方案、共享单车管理应急处置机制等,企业自治与政府治理共促共享单车规范管理;依法围绕配额管理,开展定期考核评价,将工作要求纳入考评指标,动态调整单车配额。
(四)强化路面秩序巡查,督促企业加强运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组织人员每周实地督查,对投放辖区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热点区域及路段巡查问题,督促整改;市区数字城管中心加强网格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形成台账,反馈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各区共享单车主管部门强化日常问题检查,督促企业运维处理,要求企业在重点区域定人定点,提高动态管理实效。同时组织企业做好创文、卫生城市、徒步、节假日等重要保障工作。
(五)加强社会宣传,引导市民文明停放。市区城管部门组织志愿者向市民宣传文明停放单车,派发《珠海经济特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共享单车停放规则》《保护城市环境倡议书》等;开展“文明骑行、规范停放”主题宣传,鼓励市民参与文明骑行规范停放承诺践诺活动。香洲区面向辖区市民推送文明骑行公益短信,要求共享单车APP设置规范停放弹窗提醒,派发管理办法单行本、停车规则宣传单页;推动停放点施划工作,共增设1033个共享单车停放框,引导市民入框停放。
三、与时俱进加强探索,从“管理手段”层面推进共享单车管理
(一)横琴区主动实践,建立城市自行车管理模式。2021年1月起,横琴新区生态环境和建设局联合公交自行车公司将原有公共自行车站点升级改造为“高精度电子围栏”服务站点,并搭建横琴新区城市自行车系统。经过1个多月的努力,19个试点站点于2021年2月9日完成安装及调试工作,主要在红旗村周边建设9个站点,以服务本岛居民为主;在花海长廊、芒洲湿地沿线建设10个站点,以服务游客为主。试点站点全部采用“高精度电子围栏”停放技术,实现自行车在框外不能锁车、框内精准停放的管理要求,确保自行车停放的秩序性。
(二)香洲区学习先进经验,探索智慧管理。2020年11月底,香洲区会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到深圳交通管理局调研,学习电子围栏、智慧化管理等先进经验,探索符合香洲区实际情况的管理模式。香洲区组织共享单车管理推进会,邀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深圳参与平台建设的企业、测绘公司、公交集团、共享单车企业等参与研讨,试行智慧化管理共享单车。目前香洲区各共享单车企业数据均已接入该试用平台。2021年3月,香洲区与广州市共享单车监管服务平台的建设单位座谈,调研了解广州监管服务平台的设置、管理模式及平台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学习建设监管服务平台的宝贵经验,并与广州平台达成了试用协议。
(三)科学开展专项规划,促进共享单车管理。目前,正在推进编制《珠海(示范点)共享单车容量及停放点专项规划》,为加强共享单车有序管控、建立科学管理机制提供依据。通过对居民的共享单车出行特征、区域共享单车容量、居民骑行需求的空间分布等进行客观研究分析,结合主城区人口分布状态、出行需求、城市空间等因素,科学合理的设定示范点各片区共享单车投放量和停放点分布,促进共享单车投放量与需求量之间的动态平衡,提高城市公共空间的利用效率。
四、整合现有资源多方参与,从“管理模式”层面探索共享单车管理
共享单车作为新业态,管理难是全国各大城市面临的问题,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也将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共享单车管理模式。接下来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结合实际适时修订现行管理办法,加强市级统筹协调。2019年12月10日珠海市人民政府九届6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布《珠海经济特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2020年2月1日正式实施。接下来,结合施行一年多来的可操作性、实际成效以及具体评估情况,推动适时修订现行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市级层面的统筹监督管理,统一全市的管理标准,进一步为规范共享单车管理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二)与时俱进,探索政企协作管理模式。继续发挥市级指导和监管的作用,督促有共享单车投放的辖区政府开拓思路,结合实际建立适合本区域的管理模式。比如:可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依法依规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比如:香洲区将创新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结对共建、强化监督等模式加强共享单车管理;结合香洲区实际情况,加快停放点施划,建设共享单车监管平台,积极探索设置电子围栏技术,推动智慧化管理。
(三)凝聚多方管理合力,推动共建共治共享。共享单车管理离不开政府各部门、运营企业、市民等的共同参与。接下来将继续凝聚部门管理合力,督促辖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履行好法定职责,公安、城管部门加大对故意损毁单车、乱停乱放、无序投放等不良行为的查处力度;发动镇街、社区、物业管理公司等协助做好日常单车规整;督促企业提高运维能力,采取网格化管理方式,及时规整路面单车,清理堆积单车;发动义工、市民等监督各方行为,加大微信公众号、短信、企业APP、报纸、电台以及志愿服务等的宣传力度,引导文明用车、规范停车,共同参与管理。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6月3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周瑞琴,2128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