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汽车三包及缺陷汽车召回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为贯彻落实《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督促汽车销售者、修理者(与生产者或销售者订立代理修理合同的维修单位或个人)落实法律责任,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近日,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了汽车三包实施情况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主要对汽车销售、维修者的三包规定及相关配套文件的宣贯培训情况、维修记录、配件储备、质量、备用车等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汽车销售者是否能够认真执行国家汽车三包规定,是否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维修者是否建立并执行修理记录存档制度。汽车维修过程中使用的配件是否为生产者提供或认可的合格零部件,其质量是否符合标准。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8人次,执法车辆2辆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