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综合改革9月19日起实施
9月3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该《意见》将于9月19日开始实施。车险综合改革会对有车一族产生哪些影响,保费的价格会有什么变化?对于这些车主关注的问题,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预计短期内对于消费者可以做到“三个基本”,即“价格基本上只降不升,保障基本上只增不减,服务基本上只优不差”。
交强险总责任限额提高到20万元
改革后,交强险责任限额大幅提升。有责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
分析:交强险限额大幅度提高,交通肇事强制赔付数额会更高,有助于保护事故中受伤者的权益。
拓展商车险保障责任范围
《意见》指出,在基本不增加消费者保费支出的原则下,支持行业拓展商车险保障责任范围。引导行业将机动车示范产品的车损险主险条款在现有保险责任基础上,增加机动车全车盗抢、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不计免***、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等保险责任,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全面完善的车险保障服务。同时,引导行业合理删减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合理删减事故责任免***、无法找到第三方免***等免赔约定。
分析:由于觉得发生概率较低,目前在实际投保过程中,不少车主都不会单独购买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自燃险等险种。但这些车辆损害一旦发生,造成的损失往往较大。如果车损险主险能涵盖这些内容,那今后车主不用单独购买这些险种,也可以通过车损险获得理赔。商业车险保险责任将更加全面,可以为车主提供更加全面完善的车险保障服务。
优化费率浮动系数
在提高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基础上,《意见》规定,优化交强险道路交通事故费率浮动系数,结合各地区交强险综合赔付率水平,在道路交通事故费率调整系数中引入区域浮动因子,浮动比率中的上限保持30%不变,下浮由原来最低的-30%扩大到-50%,提高对未发生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优惠幅度。对于轻微交通事故,鼓励当事人采取“互碰自赔”、在线处理等方式进行快速处理,并研究不纳入费率上调浮动因素。
在商车险方面,引导行业在拟订商车险无赔款优待系数时,将考虑赔付记录的范围由前1年扩大到至少前3年,并降低对偶然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上调幅度。
分析:以普通家用小汽车交强险基本费率950元为例,目前最大折扣为7折,最低保费为665元;如果下浮额度扩大到50%,最低保费为475元,车主可以减少支出1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