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辽阳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的通报
辽市环函〔2016〕80号
关于2016年辽阳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5〕79号),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辽阳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市政发〔2016〕15号)要求,加快推进河流水质持续改善,确保完成《辽阳市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的考核任务,现将我市2016年全年市控以上重点考核断面水质情况通报如下:
一、水质情况
1、国家考核河流水质断面
我市国家考核河流水质断面7个。按年均值计算,2016年辽阳县下达河、二道河达到国家Ⅲ类考核标准;太子河葠窝坝下断面、下王家断面达到国家Ⅳ类考核标准;太子河下口子断面超过国家考核Ⅳ类水质,年均值为Ⅴ类水质;灯塔市北沙河河洪桥断面超过国家考核Ⅴ类水质标准。
2、省考核河流水质断面
我市省考核河流水质断面2个。辽阳县运粮河唐马桥断面和南沙河高家断面,年均值均超过省考核Ⅴ类水质标准。
3、市考核河流水质断面
我市市考核河流水质断面6个。除白塔区护城河蓝天加油站断面达到市考核Ⅴ类水质标准外,其它辽阳县柳壕河孟柳、辽阳县兵马河入柳壕河、宏伟区新开河入太子河、文圣区东京陵北排红美国际、太子河区东干河朝光5个断面均超过市考核Ⅴ类水质标准。
二、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要对照《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认真梳理2017年考核指标,开展辖区水质达标工作。从监测数据看,国控灯塔市北沙河河洪桥断面虽然在丰水期达到考核标准,但是进入11月份枯水期后,氨氮持续超标;其它省、市控支流河全年水质持续超标,造成太子河干流水质恶化。请各县(市)区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确保2017年水质改善,力争达到考核标准。
2、各县(市)区要按照《辽阳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要求,尽快下发、公布《未达标水体达标方案》,并组织实施。尤其是辽阳县兵马河、柳壕河水体达标方案,文圣区东京陵北排水体达标方案,宏伟区新开河、南地河水体达标方案,太子河区东干河、柳壕河、南地河水体达标方案要加快工作进度,尽快下发、公布。对辖区内工业污染源、农村面源、畜禽养殖现状摸清底数,制定治理计划;抓紧时间做好纳入《水十条》项目储备库和纳入“十三五”辽河规划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积极争取重要储备库资金。
3、做好迎接中央环保督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各县(市)区政府是本行政区域水环境质量的责任主体。中央环保督查组将于明年年初对我市环保工作开展大督查。请各县(市)区加强协调,着手建立相关资料档案,特别是河流水质治理情况的证明材料,请各县(市)区认真准备,以备检查。
辽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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