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走企业还带了礼物
“检察办案不能只案办案,在案结事了的同时,更应注重挖掘案件背后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延伸办案效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保障!”在昨天(11月27日)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专题新闻发布会上,检察官梁春程的话掷地有声。今年,嘉定区检察院发布《优化营商环境“嘉检在行动”十项措施》,延伸办案效果,助力企业维权。
今年11月,嘉定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肖友广带队来到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嘉定供电公司,调研嘉定区用电秩序和安全情况。除此之外,他们此行还有一个重要目的——针对此前办理的一起窃电案,以检察建议的形式为企业送上一份“维权宝典”。
今年7月,刘某利用部分居民贪图小利的心理,非法帮助用户改装电表窃电,窃电金额达13700余元人民币,他本人从中获利11000余元。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而徐某也因使用刘某改装的电表窃电且累计窃电金额达3500余元人民币构成盗窃罪,而被判处拘役三个月。
对供电公司来说,窃电现象屡禁不止,如同“割韭菜”一般,“割一茬,长一茬”,说是工作中的“顽疾”和“痛点”一点也不为过。“如何从根源杜绝这一现象?而不是到出了事、犯了法,我们才办案。我们要做的就是把关口前移,扼制违法犯罪苗头,保障企业利益。”梁春程说。
在嘉定供电公司,他们送上了“三步走”检察建议书:首先,加强电力设施的保护和检查,尤其是对居民电表等电力设施,设置电力设施保护标志,加强维护、检修、更新和对电损异常区域的巡查;其次,与公安机关、电力执法部门、电能表强制检定部门建立信息通报和协作检查机制,加大犯罪打击力度,明确窃电行为与违约用电行为的界限,杜绝“以费代罚”“以罚代刑”;最后,加强安全用电诚信守法等方面的教育宣传,提升全社会守法用电、科学节电的意识。供电公司表示,这份建议书真的送到了他们的心坎上。
侵害知识产权一直是侵犯企业合法权益案件的“重灾区”。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假冒汽车零件品牌、白酒品牌、咖啡品牌、机油品牌、蓄电池品牌......从区检察院办理的案件来看,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已经侵入到多个行业。除了重拳出击、依法办案之外,区检察院还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对企业的保护力度,其中,“十项措施”也给出答案——检企联合共筑知识产权犯罪防御阵线。
今年,嘉定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了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被害企业为一家知名汽车企业,被假冒的是该企业拥有注册商标的三种汽车配件。犯罪嫌疑人从网上联络到两个所谓的“汽车配件供货商”,购入价值十余万的“空气滤清器”“空调滤芯”“机油滤清器”等配件,再网购假冒的该知名汽车企业的配件商标,贴在假冒配件上,销往全国各地,牟取非法利益。涉案的假冒注册商标配件为24000件,涉案金额达20余万元。
案件办理过程中,根据被害企业提供的材料,可以证实该企业被假冒的两个商标都是国际注册商标,在中国受到保护。然而其中一个商标在2011年就获得国内保护,但因管理疏忽,一直未办理商标注册证明,因此,在诉讼过程中没法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据。区检察院检察官联系了远在北京的该汽车公司总部,告知这一情况,立即引起对方的重视,他们随即前往商标局办理了注册证明。在案件提起公诉前,这份证明被交到检察官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由于知识产权类案件涉及的大多是科创类企业,针对这种情况,区检察院还和区内十几家科创企业建立检察官办公室,由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定期到企业进行知识产权方面的宣讲,从源头杜绝此类案件的发生。
此外,根据“十项措施”,区检察院在办理涉及民营企业及其负责人案件中将落实宽严相济政策,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从快办理涉企案件,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负面影响,防止出现企业停产停业和员工欠薪罢工的情况。在案件受理时启动“服务必要性审查”机制,对涉营商环境案件一一标注,对涉营商环境的在押人员,实现羁押必要性案件审查率百分百,为企业恢复生产和经营提供条件。
作者:嘉融媒记者印沁沁、周扬,编辑:王丽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