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危险化学品异地重点执法检查案件公示
1、2019年5月26日,山东固德化工有限公司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案,违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作出:处山东固德化工有限公司壹万贰仟元罚款,对有关责任人贰仟柒佰元罚款。
2、(1)2019年5月27日,莱芜市泰山焦化有限公司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作出:处莱芜市泰山焦化有限公司叁万元罚款。
(2)2019年5月27日,莱芜市泰山焦化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七)的规定作出:处莱芜市泰山焦化有限公司叁万元罚款。
3、(1)2019年5月28日,山东宝鼎煤焦化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责任险案,违反《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作出:处山东宝鼎煤焦化有限公司捌仟元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壹仟伍佰元罚款。
(2)2019年5月28日,山东宝鼎煤焦化有限公司产品硫磺未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案,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处山东宝鼎煤焦化有限公司叁万元罚款。
莱芜区应急管理局
2019年6月28日
编辑:李燕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