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国资委燃气公司新版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本月起施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目录》的规定,质检总局新修订的《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工业管道》(TSGD7005-2018),将于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本次修订工作根据实际使用情况 以及行业发展,调整、完善不适用的内容,明确定期检验的性质、定位及检验周期的含义,统一检验结论及检验报告内容;在保证基本安全要求的基础上,建立基于 损伤模式制定针对性检验方案的思想,突出检验项目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科学性; 为新检验、检测技术和评定方法的应用给出渠道;吸纳基于风险的检验等成熟的科技 成果,厘清与常规检验方法的关系;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为企业安全与发展服务。
同时此规则对使用工业管道的单位要求进行年度检查,即定期自行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年度检查工作可以由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组织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进行,也可以委托具有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资质的检验 机构进行。自行实施年度检查时,应当配备必要的检验器具、设备。年度检查应当至少包括对管道安全管理情况、管道运行状况和安全***与仪表的检查,必要时应当进行壁厚测定和电阻值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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