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本区征地养老人员生活费标准和发放节日补助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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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26日发表
关于调整本区征地养老人员生活费标准 和发放节日补助费的通知
区各有关单位、五角场镇: 近期,本市陆续调整社会各类养老人员的收入标准。根据《关于本市征地养老人员待遇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沪劳保养发〔2004〕8号)的规定,经区政府同意,调整我辖区征地养老人员生活费发放标准。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生活费发放标准。征地养老人员生活费每人每月增加180元,调整后标准为每人每月1720元。 二、节日补助费发放标准。年龄在80周岁以下(1934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每人250元。年龄在80周岁以上(1934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节日补助费为每人300元。 三、执行时间。本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上海市杨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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