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公告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配合做好2021年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调查的通知》(桂教督委办〔2021〕43号)精神,蒙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于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0月20日,采用“互联网+调查”方式,对自治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满意度调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涉及3类人群: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
根据被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所侧重。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分单选题、多选题2种类型。
二、问卷发放
此次满意度调查采取网上问卷调查。请调查对象扫描下图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选择“关注公众号”,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进入“政府履职情况调查”,根据各自的职业身份参与问卷调查。
三、问卷分配
调查对象扫码进入问卷,根据身份(社会人士、教师、学生)参与问卷调查。填答人先填写基本情况,系统根据填答人的职业身份分配问卷。填答人如未勾选“教师”“学生”身份,则采用公众问卷。
四、问卷回收
填答人提交问卷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保密。
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客观公正地填写问卷、反映教育相关意见建议。
蒙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