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心帮教兴安县司法局为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导航
最近,兴安县司法局接到广西女子监狱发来的协助做好一位特殊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安置工作函,经工作人员走访后了解:王某,原户籍在福建,与我县华江乡升坪村委张某网恋后,不顾父母的极力反对结婚,育有一子,婚后父母便断绝了与王某的往来。后王某与张某感情破裂,且在儿子两岁时走向歧途,因盗窃、诈骗罪入狱。入狱后张某与王某离婚,儿子由王某一人抚养。因王某在服刑,王某的父母又不肯抚养小孩,王某的前婆婆愿意帮她照顾小孩直到王某出狱。
调查后得知 ,王某出狱当天没有亲人可以去接她,回来后不仅没有经济来源、没有地方可住、没有亲人可投,还有一个年仅9岁的儿子要抚养,王某回归社会后如果不及时帮教,极有可能会走上重新犯罪的道路。
针对这一特殊情况,兴安县司法局及时制定详细的帮教措施进行细心帮教:一是在王某出狱当天,由司法局促进股陈股长及华江司法所的同志到广西女子监狱将其接回;二是让王某到华江乡政府民政部门申请临时救助,以获得棉被、大米、油等生活必须品的救助;三是与华江升坪村委联系,协助王某申请一套位于兴安县桂兴村的廉租房,王某的前婆婆将王某的儿子送到村委,由王某接走抚养;四是及时与人社局劳动部门沟通,了解是否有适合王某的就业岗位;五是及时回访王某,与王某谈心,询问其在生活和就业上的情况、了解其回归社会后的心理状况。
经过细心帮教,王某表示很感动,她对自己之前做的事感到非常后悔,她动情的说自己犯罪后社会没有抛弃她,还有那么多人关心她、帮助她,她一定痛改前非,今后努力工作,靠自己的双手把孩子抚养长大,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司法局的细心帮教,不但为我县刑满释放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导航,而且为减少了我县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率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