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保强化法律培训
绥中县司法局积极做好生态环境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培训工作
为切实加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培训常态化,按照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生态环境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绥中县司法局已完成了此次第一期培训工作。
此次培训分两期举办,第一期2020年7月21日。第二期2020年10月20日。为适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需要,第一期培训采取网络视频讲座的方式进行。我局于2020年7月16日前按培训人员名额分配表人数要求填写完成了由绥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绥中县环保局、绥中县自然资源局、绥中县司法局四个单位10名法制科室工作人员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并盖章发送至市司法局监督科。我县参训人员用上报名单中的手机号并注册钉钉APP,通过钉钉APP扫描二维码进入培训群。
2020年7月21日,我县10名参训人员通过手机登录培训群,通过网络视频讲座,重点学习了领导干部在环保方面法治风险防范的相关理论知识。圆满完成了第一期的学习培训任务。
绥中县司法局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