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五向发力推动国发〔2022〕2号文件精神落地见效
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积极抢抓国发〔2022〕2号文件重大机遇,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始终把生态文明理念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全力推进“生态大保护”、奋力书写“生态大文章”、持续做强“生态大品牌”,奋力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高质量发展新路。
一是在环境质量上谋良策。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思路,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六盘水市中心城区2022年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保障方案》《六盘水市2022年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百日攻坚方案》《六盘水市轻度、中度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方案》等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职责、量化管控措施。2022年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9.5%,排名全省第3;全市22个省控以上地表水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其中21个断面水质达到Ⅲ类以上,水质优良率95.45%;全市7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率100%。
二是在争资争项上下功夫。坚持项目为王,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立足国发〔2022〕2号文件,积极向省生态环境厅汇报对接,争取生态环境部及省生态环境厅污染防治资金支持,在政策、资金、项目、技术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对我市生态环境工作的支持力度。2022年共获得中央和省级层面涉水、大气、土壤、农村环境整治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0409.5万元;目前已谋划14个水污染防治项目,经省级评比审核已有10个项目推送至生态环境部项目库;六枝特区九个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等7个项目正在开展施工招标;已完成40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1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建成4个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以及贵州水城瑞安水泥窑协同处理危险废物项目,全市医疗废物实现100%集中无害化处置,市内产生的危险废物已基本实现本地处置。
三是在环评审批上优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主动对接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等部门,对农业现代化和旅游产业化重大项目环评审批采取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充分运用“三线一单”成果,优化项目选址,提高审批服务效能。制定印发《关于成立重大项目生态环境服务工作专班的通知》《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提示》,开展“双问双服务”,多次赴产业园区、重大项目现场开展***服务,助推重大项目健康落地和绿色发展。2022年以来,全市45个农业现代化重大项目已有33个办理完成环评手续,12个正在办理;13个旅游产业化重大项目已有9办理完成环评手续,4个正在办理。
四是在监管执法上求突破。坚持温情执法与依法行政并重,切实加强与周边地区环境污染联防联控,实现跨地区案情信息共享、案件共同查办、应急事件及时处置的目标。2022年与云南省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签订《贵州省六盘水市与云南省曲靖市珠江流域生态环境执法及应急联防联控协议》,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先后组织召开跨流域环境应急联防联控联席会议2次;与黔西南州、毕节市、安顺市生态环境局修订完成并签订跨流域联合执法合作协议,组织开展联动执法工作,2022年6月联合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了为期2天的跨流域联合执法检查行动,通过联合执法,解决交界区域和“插花地”企业的执法监管。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础,以“打非治违”、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为主线,全面深化网格化监管、“三三制”现场检查工作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和犯罪行为。2022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4141人次,检查企业1759家次,查处一般环境违法案件92件,处罚款978.5万元;移送公安机关3件。
五是在损害赔偿上见实效。根据2022年10月生态环境部下发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及《贵州省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修改完善《六盘水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方案》,引导企业树牢“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意识,督促赔偿义务人及时开展修复工作,受损生态环境得到修复、生态功能得到恢复,有效消除了生态环境安全隐患,助力全市高质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2年,共办理5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涉及赔偿金额7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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