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玉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关于拟建201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库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择优选项,鼓励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201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精神,我办拟建《201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库》,现将入库条件公告如下:
(一)财政补助项目
1、符合我县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
2、资源优势突出,区域特色明显。
3、市场潜力较大,辐射带动能力强,显著带动农民增收,预期效益好。
4、建设方案先进科学,产品技术和工艺路线合理。
5、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利用要求,有利于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项目产生的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环保要求,获得相关环保部门的审核或批复;农业面源污染能得到有效治理;农业生产废弃物能得到有效利用;能够确保水资源安全和可持续利用。种养业生产过程减少农药、化肥、添加剂等,达到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
6、投资估算合理,自筹资金来源有保障,筹资方案可行。
7、土地流转用地或项目建设用地手续合法。
(二)项目单位条件
1、龙头企业。在工商部门注册一年以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资产优良,持续经营一年以上,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和经济实力,有较强的自筹资金能力;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建立了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经营管理机制,财务管理规范,能保证项目按计划建成和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使用。
2、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工商部门注册一年以上,具有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具备相应的项目建设和经营管理能力;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关规定,产权明晰,章程规范,运行机制合理;持续经营一年以上,财务管理比较规范,示范带动作用强。
(三)时间要求,联系方式
时间要求:从2016年11月11日——2016年11月17日
联系单位:右玉县农业综合开发办
联系电话:034****2746
右玉县农业综合开发办
二0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