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烦县人民政府关于国练水库管理范围划界成果的公告
根据山西省河长办《关于开展河湖和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划界工作的通知》要求,娄烦县水务局组织完成了国练水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并形成相应成果。为明确水库管理范围,明晰水库管理职责,保障水库工程的顺利实施和正常维护,现对国练水库划界成果予以公告:
一、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因地制宜。
实行保护优先,划界要统一规划,并统筹兼顾上下游、库区左右岸相关利益要求,并应协调防洪、灌溉、供水、文化景观、生态需水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关系,严格涉库建设项目和活动审批,规范开发利用行为。
(二)先易后难,妥善解决。
先划定管理范围,后确定管理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属(简称先划界、后确权)。具备条件的可同步划界、确权,土地权属有争议的可先进行划界,并本着尊重历史、积极协商的原则妥善解决确权问题。
(三)尊重历史,兼顾现实
按照节约利用土地、符合河湖管理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实际的要求,尊重历史、考虑现实,因地制宜确定划界原则和标准。已经征地的范围或现有占地范围满足工程运行管理要求的,根据已征地范围或现状实有占地范围划界;已经征地的范围或现有占地范围不满足工程运行管理要求的,根据相应规范规定划界。
二、水库基本情况
国练水库位于山西省娄烦县米峪镇国练村的宽坪沟内,属黄河流域汾河水系南川河支流涧河分支,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9.25km2,水库大坝原设计为均质碾压土坝,设计坝高33m,总库容141.1万m3,是一座以防洪为主,兼顾灌溉综合利用的小(1)型水库。国练水库枢纽工程由大坝、溢洪道、放水涵管等建筑物组成。
三、划界范围
水库工程管理范围由运行区、工程区、库区三部分管理范围组成。
(1)运行区管理范围包括办公室、防汛调度室、值班室等。
(2)工程区管理范围包括大坝、溢洪道、输水洞、上坝公路等枢纽建筑物的周边范围。上游管理范围和左右岸管理范围端线与库区管理范围线相衔接,下游管理范围和左、右岸管理范围端线与大坝下游土地征用线相衔接。在划界时遇与周边村庄、公路、其他设施权属叠加的,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的原则综合考虑相关方利益拟定。大坝、溢洪道、输水洞、消力池等建筑物布置较为集中,各部分管理范围交叉重叠较多,在单个建筑物划界后取外包线作为该部分管理范围。
(3)水库库区根据实测的地形资料,量测库区两岸回水淹没范围,并且考虑岸坡塌岸稳定计算边界范围后,取外包线作为库区管理范围。
四、划界方法
本次河道划界依据《山西省河湖和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划界技术规定(试行)》要求,通过外业调查、无人机航测,结合内业计算分析形成最终成果。基本步骤为:库周调查→地形图测量→确定工程区、运行区管理范围→水文、水力分析(确定库区管理范围)→库岸稳定分析(确定塌岸线及浸没线)→划定水库管理范围(外包线)。
五、划界标准
(1)水库运行区按照现阶段工程占地情况、管理运行需求,划定运行区管理范围。已经征地的范围或现有占地范围满足工程运行管理要求的,根据已征地范围或现状有占地范围划界;已经征地的范围或现有占地范围不满足工程运行管理要求的,根据《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06-2017)的划界规定。
(2)水库工程区按照保障工程安全、方便运行管理和保护水源的原则,依据山西省河长办下发的《关于开展河湖和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划界工作的通知》(晋河办[2018]4号),按照《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06-2017)中管理范围用地指标中型水库的下限值考虑,即上游为从坝脚线向上游100m,下游为从坝脚线向下游150m,左右岸为从坝段外延100m,溢洪道两侧轮廓线向外50m,消力池以下100m,其他建筑物从工程外轮廓线或开挖线向外30m,结合工程区自然地理条件划定工程区管理范围。
(3)水库库区根据实测的地形资料,量测库区两岸回水淹没范围,并且考虑岸坡塌岸稳定计算边界范围后,取外包线作为库区管理范围。
六、划界成果
根据实测资料划定的工程区管理范围面积87324m2,运行区管理范围面积1086m2,库区管理范围面积115257m2。扣除重叠部分面积后,国练水库工程管理范围总面积179122m2。
七、意见反馈及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向娄烦县水务局反馈意见或提出宝贵建议,联系电话:0351-5323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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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烦县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2日